September 25, 2012

雨會下雨會停

昨夜一場雷雨。雨一直下,我一直有種感覺:要來的始終要來。彷彿這場雨就是這個夏天欠缺的一個終章。

我最討厭下雨天,但下雨天卻往往啟發我的靈感去寫字。

但雨終會停。


我想,與其讓這Blog一直留下一條尾巴,好像這裡的主人還是會間中走上來寫一篇兩段似的,倒不如正式留下一個句號。

這個Blog的「波先生」,在我心中大概已經「完了」。這些日子以來,關於「波先生」我可以寫的都已經寫完了,寫到已經沒甚麼可以補充。說到底,不停滾動的時代巨輪還是讓人喘不過氣,一眨眼間,我的生活、我的想法已經轉變得太多,但這一部分的我—「波先生」,沒有辦法再突破,生活裡頭沒有新鮮事可以讓我寫下去。沒有新鮮事,我也不想再重複以前的東西去寫,因為我寫字沒錢收,不需要為寫而寫。畢竟,我寫字只因我可以從中得到「活著」的快感。

但其實「波先生」沒有在我生命中消失、沒有需要告老還鄉,「他」仍舊是我最重要的一部分,每天還是如常的活著,「他」所代表的是我身體裡永不改變的一部分,生活再迫人我也沒有遺忘自己是怎麼的一個人,這是對自己的堅持。很可惜「波先生」的堅持,其實不包括寫字。

我暫時沒法子再讓「波先生」寫下新的故事,但我總是要繼續間中寫字去獲取那快感,但不是現在,不是這裡。也許,我們換個時空換個身分再見,又或者同一件戲服同一個場地再見。但至少,這刻我想就這樣讓「波先生」鞠躬退場。不知不覺這四年多的光景,就在這天結束封存好了。

再會。

August 01, 2012

我們叫他阿怪。

「總之你就唔似係一個正常嘅八十後啦。」「咁又唔可以咁講,你係例外…」

最近都聽到從不同人口中聽到一些這樣的說話,老老實實,就算我把故事前後重組再分析,連我都分不清楚這到底算是讚美說話或是說我不正常。總之結論就是,我跟其他人有點不一樣。就是與同年的人比較,都好像來自另一個星球一般。

我想說的是,我從來沒有走近群眾,我一直都在做自己喜歡的事;但聽到這些奇怪的描述,我又好像有點失落。我明白,這樣一直發展下去,我再也不能跟任何人做朋友。因為大多數的人,都跟我溝通不來。就如登高一樣,站得越高,看到的東西、觀點、感覺都跟山下的人不一樣,那些人不跟上你的步伐,就永不可能明白你看到的,認知的,感受到的…夏蟲不可語冰。



你知道遙遙相望,那山之中或許也有一個人跟你一樣看著同樣的風光,但你倆之間也不可能相見相知,你在這山,她卻在那山。彼此了解卻又如此孤獨,這都是我們要付出的代價。

但我沒有放棄我的堅持,我還是會繼續走下去,那怕只有一個人。跟別人不同,只是一個過程,不是我所求的結果。終有一天,我會站在山巔,看到我所想看的。

總應該有這麼的一天。

July 08, 2012

浪漫到死 - Chicken with Plums

上月月尾,某個糧尾的星期二下班跑去電影中心看的電影。


我好久沒有試過看完戲,會覺得「好浪漫」。

其實把劇情拆解到最基本,也不過是一個好普通好老土的劇本。沒有跟那個生命中最愛的人在一起,最後鬱鬱而終。就這般。但當故事跟藝術拉上關係後,忽然間一切荒謬而不切實際的情節都變得很易接受。因為藝術家的生活,就是跟他人不一樣,他們不是為了賺錢養家而活著。

沒有能一起白頭偕老,就在每次拉小提琴的時候都想著妳,把感情與思念都注入那音符與樂章之中,讓音樂變得有靈魂而動人。也因為那充滿著對你的愛的小提琴被現實摧毀了,所有的心血都忽爾失去了寄託,我也唯有放棄生命。因為只有自己才明白,那唯一的小提琴被摔壞了以後,再找來一個一樣好的小提琴,也不可能取代得到那唯一的地位。這是藝術家對生活的堅持、執著與愛情。

聽起來很浮誇造作但我真的很喜歡這段。

是不是世界上的故事都是這樣,最跟你合襯投契的那個,最能明白你的那個總不會是跟你在一起終老的那個。你心裡永遠都想著的那人,只能永遠在你某一小撮的生命中扮演你的Muse,在你的文字中,在你的音樂中,在你的藝術中,無時無刻地影響著你;最後她的點點滴滴與你完全地融合,成為了你的習慣。

大概這也是愛。

June 21, 2012

書本、雜誌

《書本》

越來越沒有心機去寫Blog。畢竟能夠讓人坐下來慢慢咬文嚼字的時間很少,有時夜晚其實很空閒但人又精神上太疲累,腦袋運轉不了寫不到幾隻字。

而脫離了facebook的我,卻很愛用twitter寫下片言隻字。畢竟好多一閃即過的想法念頭,我知道其實放在google+/facebook一類都沒有人想去看。放上twitter就有如喃喃自語,雖然是公開到不得了,但我知道香港人/身邊朋友就是沒幾多個有看,所以我還是把twitter當成一個大海,每天把一句又一句的廢話,投進這個大海裡頭。

但這始終就是不能取代Blog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正如看書與讀報的分別。報紙上的一則頭條新聞是人人都會看,看完過目即忘,而書海裡頭的一本書卻永遠都在等待合適的人去拿起來,不可能人人都讀過那故事、或學過那些知識,甚至書本身的存在,也總是那麼可有可無。我想,Blog也像是我的一本書,寫的都不會是那些"過目即忘"的事,我總是想寫一點比較沒那麼普通的。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我盡量不紀錄這幾天我的心情,不記下遇過甚麼人,不寫下甚麼生活,我想寫一點只有「我」才寫得出來的文字。

我不介意沒有人看,我只在意自己寫得不合我心。

《雜誌》

上班日子人長期都很疲憊,沒心機去把一本書從頭讀到尾,但我覺得總要定期看些字,而且要看紙張上的字,人才有種踏實的滿足感。

一直掙扎於「好攰好悶唔想睇」與「不如睇本書」之間,直到某天發掘到一大堆台灣中文雜誌,我覺得我終於都找到了答案。

從前不愛買雜誌不喜歡看,是因為印象中的雜誌都只有很短的期限。這個世界很多東西都流動得太快,有時連新聞報導與報紙都不夠快的時候,能從雜誌看到的東西就更顯得趕不上。香港一大堆雜誌報導的資訊,未出版已在Google Reader上看過七次成了舊聞,讀香港的雜誌於我而言實在是一種落伍的行為,永遠只是會在髮廊無聊時才會翻兩下的一疊彩色紙。

然而台灣的雜誌,每本都有自己的主題來主導,看起來感覺它們根本從來都沒有「要報導最新最快最齊」的念頭,反而就像一家家庭式小店,默默地在做日常的事,從來沒有時間性的局限,即使再過一個月、八個月、廿七個月再看,還是可以讓人重新讀一遍、又甚至重新學到了甚麼。也對,既然趕不上時間的流逝步伐,倒不如追隨自己的節奏。

我看雜誌是這樣的,先隨意地由頭翻到尾,然後找一兩篇喜歡的慢慢讀,睏了就放下。然後下次又隨手再翻,翻到某頁上次沒看過的,又再仔細讀過。我喜歡這種隨意而無規律的閱讀。雖然從旅行完結回到香港以後,再也難以培養那種悠閒的心境,也沒有讓人放鬆神經的環境去讀雜誌。不過,放在一角的雜誌總可以等,我有的也只是時間。

我寫的文字,於我是一本書,但對這個互聯網而言,也不過是雜誌的一頁吧。

June 10, 2012

是否我走得太快

只是覺得這一路走來,越來越「一個人」。「一個人」不是寂寞,不是孤獨,只是有點自我,有點鑽牛角尖,有點跟別人不一樣。我在想,是否我走得越來越遠,好像拋開了所有人走上一條不歸路。

我知道自己的情感最近變得有點不一樣,好像對好多事情都感到麻木。明明是身邊人生老病死這些人生大事,看在眼裡卻如新聞報導裡頭遠方某國戰爭飢荒死傷一樣,明明是一件值得悲傷的事情,但從來不動容不流淚不做甚麼事。我到底算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了。

你們執著,我放手。放手,是因為我早就知道甚麼都不由得我去掌握。我承認我是弱者,我沒有能力沒有意圖去征服、去佔有甚麼。小如一粒掉在地上滾動到床底的鈕扣,都總要消失在眼前再也找不回,更何況一件事一個人一份情感。這個下午在房間整理舊電腦的資料,我發覺那些記載很多曾經很多回憶的照片,原來被封存在硬碟以後,我再也記不起點滴,而我更不肯定硬碟能夠幫我記著多久。當照片都不可以提醒我過去的時候,誰還可以給我一些憑證,證明過我有過的回憶?


我就像一個沒有患上失憶症的失憶症病人,每個昨天都在消逝,也不期待明天有甚麼值得期待。有過美好的,當下快樂過,一聲感謝便算,明天我不肯定還會記得;傷心的,也不會在乎,因為我一定記不住。我放開了這一切一切,然後所有讓你們覺得死去活來的情感,在我眼內都成了不能明瞭的虛幻。

你們都不知道,其實我多麼想有一次,不是因為電影不是因為音樂不是因為文字而流淚。我真的想有一個機會,為了一個親人一個朋友一個伴侶而去哭泣。但我真的麻木了,很抱歉。當我覺得我自己隨時都可以消失的時候,其他人的所有東西我也一樣看得很輕。真的,如果有一天有甚麼不好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其實連我自己都不在乎。悲哀,不過是腦袋傳送給人的一些訊號一些頻率,與事情本身無關,任何東西都不會因為你流淚而改變。

April 15, 2012

Shame - 那誰沒有怪癖精神病心理缺陷。

很早就看過這戲的影評,也第一時間留意香港的上映日期。總之就是放進了Must Watch 的清單之上。倒是後來跟友人聊天,才知道香港人把男主角全裸當成其中一個大看點。而我當初全不知道。為什麼香港人總是要標籤這套戲有爆粗那套戲有露點全裸,成熟點好不好。


一早預計過其實性愛場面不會太多太露骨,但原來還是比我預期中多一點,通過各式各樣的性愛場面,完全表現了那種「癮」,很淋漓盡致也很赤裸。另外鏡頭的運用也很重口味,有時候就是一個長鏡頭拍完了一幕戲,女主角在酒吧獻唱也是幾乎一個Close-up到尾,一邊看一邊聽到有些觀眾大概吃不消那種定鏡延伸出來的沉悶而開始竊竊私語。(我看那場的觀眾質素真的有點低。)上圖其實也是我很喜歡的一個Opening,人醒來了,但目光呆滯地看著天花,半邊空虛而凌亂的床,看著看著過了好久,終於深呼吸一口氣要起床去拉開窗簾。很真實地表現了賴床那種漫長的感覺,甚得我心。

看畢,非常喜歡。喜歡這片說出「每個人都有病卻又無能為力」的意味。男女主角在梳化上互相質問的一段尤其直接。而這故事不會像很多行貨故事一般在Ending來個twist然後大團圓結局大家過著新生活。沒有怎樣交代過男女主角生活以後到底怎樣改變,又或者根本有沒有改變到。或者一覺醒來,生活還是如昔地過,丟棄了舊的東西,也終會統統買回來。

只覺得其實每個人都有多多少少的「偏差」,只是「多與少」和「Controllable」的問題,而被社會去決定這人到底是否有病。怪癖、精神病與心理缺陷,其實都只是因為社會覺得不好才是不好的東西。Shame,就是一種因為受別人批評而自責的痛苦感受。如果我們不用忍受別人的眼光,又何來恥辱的感覺。我們出了軌,但沒有傷害別人,為什麼我們還要覺得Shameful。另一方面,或是因為我們都害怕被標籤有問題,想要控制自己去Act Normal,但有些事越要想去控制卻偏越是出軌。我們都應該認了,那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改不了其實不是我們的錯。

說到底,始終是社會太多眼光太多規條。

February 14, 2012

相愛很難,自戀卻很雜亂無章。

從不知甚麼時候開始,發覺我只愛我自己。要重新找一個伴侶,有點難。

最近有種習慣,就是愛上"Be Random, Be Unpredictable"。我討厭沉悶,更討厭被人預計。當人家覺得我靜,我忽然就黑面發脾氣。當別人覺得我懶又肥,我一星期去健身房三晚。當你習慣了我,我就是想擺你一道。我就是不想被人看穿我在想甚麼,因為我自己也猜不透自己,因此我不想任何人可以估算到我。我明白,每每沒有細心思考而想出其不意,往往都會因為不理性而失去一敗塗地輸得更多,但我不介意,我只是不喜歡被人計算,輸也不過是我準備好的代價。我暫時沒有打算去安定下來去接受甚麼人,因為我證實了我這個模樣可以惹怒或嚇怕所有人,越接近核電廠就越高危,越親近死得越快。

這都是經歷過愛情得出的結論,經驗不多,但千千萬萬的故事都有其千篇一律的脈絡。真的不顧一切去愛上一個人以後,總是會失去自己,沉淪得面目模糊,人家說甚麼都好好好,以為旁若無人是一種幸福,卻往往在夢醒以後才發覺自己多麼幼稚。回頭看,一想到那個身邊人曾經把你看通看透,感覺赤裸得讓我實在沒有甚麼安全感。每次愛情消逝的一刻都是這樣,不是你傷我就是我不愛你,哪有情侶分手一刻雙方都心平氣和面帶微笑好來好去?好來好去,只是用禮貌與氣度去掩飾各種的負面情緒而已。

在健身房看到電視訪問一兩個單身男女,談到甚麼擇偶條件自己要求高所以有些一見面合不來就不予考慮,我聽起來總是覺得很可笑。大概認識身邊人在交往的對象全都是Mr/Miss Wrong,就是沒那個的伴侶是自己的理想對象。畢竟我們都習慣從垃圾堆中隨手撿起來甚麼就甚麼,所謂的選擇其實不多,生活的空間看似無限大但卻很狹小,再有本事的人所能認識到的朋友來來去去不過一兩類,樓下只有兩家茶餐廳一檔車仔麵卻想食到法國大餐不如還是自己在家煮個意粉來得直接。

還是口頭禪一句,自己的生命只是應該對自己負責。怎樣過每一天的生活都隨心就好。覺得單身過情人節很受傷的請盡早回家迴避,怕了當那街上的電燈膽。覺得沒影響就沒影響,也不要過份標榜自己甚麼都不怕。在我看來,情人節就不過是別國國慶,無權高興,只是因為我活在另一個世界而已。單身看愛侶好,愛侶想念單身好,其實有如大家活在不同國家不同城市,想著自己的缺憾看別人的美好的表面,當然酸。

Maybe at this moment, I just don't believe in love.


January 11, 2012

你非我的眼。

關於我的相機與我的攝影。


最近有一種感覺,越是想拍下眼前美麗的東西,就越難在照片中傳達同一種感覺。而且往往礙於器材所限,拍出來的,跟想像中的,跟眼前看到的,又總有點距離。我了解,這是我選擇的相機,我選擇的路,所以沒抱怨甚麼,也不想改變。我想,相機不可能是我的眼,它只可是我的手,或我的紙和筆,或只是一種工具。

所以我慢慢開始不去拍下眼前看到的真實,而選擇把更多的想法更多的情緒放進去。按下快門一刻,到照片公開之前的剪裁調整,都帶有某時某刻的感覺。(用菲林/底片/膠卷拍出來的照片,還是盡可能不去用Photoshop破壞Analog的意義,只是有時還是按需要地調一下對比光暗,把重要的東西呈現出來。)

攝影,於我只是一種「手法很簡單」的創作藝術,照片背後的人物、景物、時間、光影,最後都只會融合成一個主題,一些意思,一點想法在一個平面上表達。縱然裡頭沒有人生大道理,沒有決定性瞬間,沒有文化符號象徵意義。只是我偶然想到的甚麼甚麼。在這個過程之中,其實我已經忘掉了所謂的真實,反正我拍的不是美景也不是美食,我沒有預計有人會從中提起興趣去問「這個地方很美,到底是在哪裡。」我知道我的照片,絕大部人看完就算。


「做了,無實際意義。不做,也沒人在意。」不只是藝術,生活裡頭很多東西都是被人這麼看待。至少九成香港人會認同這個想法,不是麼?我們就是這樣,對於很多沒有意義沒有利益的事情,總是任由它自生自滅。我從沒期望過拍這些沒人在意的照片會從外界得到甚麼,我只是想從中找到一些自我的快樂與滿足感。如果某日有人認真地跟我討論某張照片怎麼拍、想表達甚麼,又或是由衷地說句:「我喜歡你這幅照片的甚麼甚麼…」其實已經是一種額外的鼓勵。至少讓我相信,即使做了多麼渺小的事情,還是能泛起過一陣漣漪。

January 02, 2012

我講粗口,但我是高材生。

兩個多月不見人,轉眼又一年。的確是想寫幾句去總結2011年,但我不想去數這數那。


2011年的人和事,在我看來就是不同的價值觀在衝突、在磨合、在交錯,我們在生活中掙扎、妥協、生存。我慢慢學懂一個道理:既然討好不了別人,就應該全心全意去討好自己。我變得比以前更自我,多了想法,多了意見。只是我還沒有很勇敢,我還是需要作出很多妥協去生存。但我總是告訴自己,我總要跟旁人有點不一樣,我才是我。

我就算在做一份不完全適合自己的低薪工作,我也總要比那些在中環打滾的同學們活得更快樂,所以我沒有投訴埋怨甚麼,我一直都安守本份,我會等待機會的來臨。在那一天之前,我會繼續認真專業地做我要做的事。

我知道2012應該不會是世界末日,所以我還不能夠放縱自己盡情吃喝,我還是要一邊大喊「我要減肥」一邊甚麼運動都懶得做。我想繼續堅持做玩世不恭的我,在長輩親戚面前是那個無禮貌的死小孩,在朋友之間是那個粗口Fluency是Excellent的那條友仔。但我從來沒有想傷害甚麼人,我只是想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不妥協的時候,就不用妥協。

我還是想強調九萬次我不是好人,我從來不以做一個好人為目標,我只是堅持一個信念:If you are good to me, I'll be good to you and vice versa. 合則來,不合則去。人與人之間的流動越來越明白是那樣的難以掌握,既然把握不到,就只好珍惜與尊重現在我們還擁有的情誼。有些人無聲無聲中淡出,有些人從甚麼地方走了進來,生活就是那樣的fucking unpredictable and random。想通了,人就沒有那麼多執著。

「人生最緊要有得揀。」總而言之,就是要選擇讓自己快樂。過去這一年,我覺得我還是過得不錯,能夠給自己一個"PASS"有餘。

October 21, 2011

關心不等於開心。

說到底,我還是一個很自我中心的人。

最近工作有點繁忙,在whatsapp裡間中都留一句:「我仲未收工」之類的廢話。老實說,關於OT,我其實沒有甚麼怨言,沒感到甚麼痛苦。雖然本人的理想工作的確是一份準時收工的工作。

「我仲未收工」。有人會回我,「Good for u」。我心想,痴乜線。因為我知道他很認真地覺得OT是一種磨鍊與體驗。對此,本人深表遺憾。因為香港人奴性太重,太喜歡工作了。

「我仲未收工」。有人會回我,「Poor」。我明白,這是出於一番好意,但本人實在不喜歡這種被可憐的感覺。如上文所言,其實我沒感覺。忽然把我貶到一個「應該感到悲哀」的狀態,反而讓我很不自在。

「我仲未收工」。有人會回我,「下?你做IT都要OT既咩?」最讓我哭笑不得的回言。我不是做IT喔。

只是想說,下次再遇到「仲未收得工」這些對話,可以選擇換個話題就好。我討厭把「工作」這事情的本身帶到我真正的生活圈子之中。我喜歡聊辦公室八卦,喜歡偶然投訴老闆苛刻麻煩,但關於工作本身,我就是不喜歡多談,畢竟我只是在跟朋友聊天,不是要面試嘛。

September 30, 2011

時代。

在想,其實我們都只存在於某一個年代。或者有人懷念過去了的黃金時代,有人追憶自己年少時經歷過的歲月,有人喜歡自己長大了以後的現代。只是我們都只能愛上一個年代,然後順著潮流而去。

潮流會一直存在,只是有天它不再成為主流,它總要開始式微。所以你不能抱怨你父母的想法守舊、衣著過時,在他們眼中,他們想的、吃的、穿的從來都正常得很,在他們的時代之中,他們從來沒有"Out",沒有被淘汰過。人們習慣了這種生活方式,他們一直都覺得適應著這潮流、這時代。被世界淘汰了的,只是潮流本身。

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應該了解到為何你總是覺得現在比你年輕的一輩衣著比你還要誇張,聽的音樂在你耳中完全不堪入耳,想法行為愚蠢而又令人費解。一切只是因為我們活在不同的時代,造就了想法思維的差異。人可以選擇「過去」,可以選擇「現在」,但我們就是不能選擇「未來」。所以我們總是會被淘汰,看著新的人、新的事物,無論好的壞的,都慢慢把你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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