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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9, 2011

倒帶人生.如果

突然回想起四年前,大學公佈JUPAS收生結果的那個早上。

前一夜我失眠,早上不願起床。友人一早起身在電腦面前等,但我沒有這個打算,心想我其實也沒有甚麼好緊張,反正都是A2。直到有人早上十時許打電話過來循例關心一下我,我才爬起床上網看結果。

然後故事順時序的接續就是浮浮沉沉的大學四年生活。

只是四年之後的今天,我在想,如果當天不是A2,而是去了外國,那我的人生又會變得怎麼樣。那年曾經有過一個機會放在眼前遠走高飛,只是我沒有嘗試爭取,當時也有太多的顧慮。現在回想起來,實在覺得自己好愚蠢。尤其是自己去過那裡做半年交換生之後,我實在好想在那裡留下來。或者我可以在那個地方得到更多東西,成就一個不一樣的我。

但錯過就是錯過,而且我也明白去那邊讀幾年書跟去玩半年的感覺應該完全不一樣。遊學,可以忘掉一切盡情快樂;但腳踏實地的生活,總有很多挫折很多煩惱。或者如果當時我真的一個人去外國讀書,換來的又未必是甚麼快樂的體驗。「一個不一樣的我」,也可能向負面的方面走。當然,我也會錯過很多後來在香港這幾年遇到人和事。兩個選擇,完全是兩條不一樣的路。我錯過了的那班機,大概也會帶我到一個有得必有失的國度。世事始終不會完美。

好多如果,好多回想,好多假設。有朋友跟我說過:「可以後悔,可以回望,只是一次就好。」所以我把這些沒甚麼人知道的小事正式地寫下來,就當是一次回望,以後的生活,就應該活在當下。

March 12, 2011

生日卡。

又找一些雞毛蒜皮芝麻綠豆的陳年八卦來寫。

想起好多年前,一個女同學收過的一張生日卡。寫卡人是她的舊同學。因為整件事有點震撼,當事人都把事情始末廣播過幾次。

印象中整段「祝福語」好像不過十句,但有兩句話,我還是很有印象。

咳唔,有需要儘管抄下來用。

「你想我嗎?

 你想我和你每年一起過生日嗎?」

這兩句話的驚爆點,在於此君從來沒明顯追求此女或表示過有意思。當然,此女也從來沒意料過這名「追求者」的出現。

而且,此君,咳唔,沒甚麼好說。就是怪人一個了。(只是我不可能貼別人的照片去增加整件事的娛樂性。嗯,留待你自行想像就好了。)

後來得知,此君原來是一名漁翁,向過班內N個女同學撒過網。當時一眾受害者互相「分享」的情況,比「開心大發現」精彩得多了。

然後很多年以後,當我還在灣仔上班的時候,同事(也是舊同學)跟我說過他就在附近上班,我們還是偶然在超市碰到過他,尷尬地寒暄兩句,大家都想盡快結束話題各走各路。我又想起了那兩句話…

「你想我嗎?……」

February 28, 2011

選擇性失憶

這夜在街頭逛著,突然很隨機地想起了一些過去的回憶碎片 — 某一些我永遠都想留住、想牢記著的東西。回想起那些片段,就如一次用傷害換來的成長,我付出過,也有得益過。這晚回想起來,我竟然由衷地想微笑。

我覺得自己,其實有時候也很懂得去選擇性失憶。人生每一段的經歷有好有壞,我學會了只記著好的一面,更只懂得記住最好的那幾個鏡頭,某幾秒的感覺。每一道傷痕經歷過時間的洗禮,負面的東西都漸漸忘記。久而久之,每次偶然回想起一些舊事,無論事件本身如何千瘡百孔,留在腦海中的只剩下美麗的碎片。


我想起了那些片段,我記得那些日子裡頭我失落過,寂寞過,我渴望找到一個人陪著我說些甚麼去排解那些鬱悶。但現在回想起這一切,剩下來的感覺忽然都變得美好,猶如一件充滿著缺陷美的藝術品,沒有經歷過那些痛,也就沒法成就現在的這個結晶品。

我還是很慶幸我經歷過的一切一切。

February 25, 2011

壓歲錢。

話說我真的懶惰到一個程度,就是連利是封都久久懶得拆,終於在昨晚打開了。(因為,近來好窮,眼見ATM結餘快要跌穿四位數…)

我不是想說甚麼利是錢越來越少的無聊事(因為今年我沒有拜過年),想說的是,有時候看到老人家給我們的那一封大利是的時候,我的確有點感慨與心酸。


時間回到上月到北京旅行的那個時候,某天我去探望我舅父,上一次看到他,他還是一個正值壯年的成功商人,這次再見,卻已是一個「有點病痛」的老人家。談了好一陣子,正想動身去吃飯的時候,他給了我一點錢,說要給我在北京這幾天有點錢可以用。我推說不用,從香港帶過來的都用不完呢。然而,他淡淡地說了一句,「我們上一代沒甚麼可以給你了,你就留著吧。」我聽到了那份無奈,忽然有點想哭。

那天的那句話我一直記著,然後我意識到一些從前沒注意的事。從來新年,長輩都只會封一百元的紅包,我明白我家不是很富有,對這我一直習慣與接受。偶然聽到同學的父母給了三千元的利是錢給他們的兒子,有點羨慕,但我從沒抱怨過甚麼。

然後近年,慢慢發覺老人家在各個傳統節日中,偶然就會給我們一個紅包,銀碼有時大得驚喜。我這才想起我舅父的那句話,明白到錢財對於老人家而言,慢慢已成為一樣留著也沒用的東西,既然送給兒孫會讓他們感到滿足快樂,就送出去好了。他們也許只想兒孫能夠快樂而已。

縱然老人家已經再沒多少東西可以教給我們,但他們還是對我們充滿期望。每一個紅包都代表著一種祝福,希望我們活得更好。

December 26, 2010

那首在寂寞夜的歌

都是那些日子才開始愛上Jason Mraz。

飛往英國的那班機,播的是這首。

在寒夜的街頭,耳機播的也是這首。

一個人去旅行,在車上我還是聽著這首。

事過境遷,但一個人在夜裡,戴上耳機播著這歌,我又想起了那些寒夜,那些一個人在英國的日子。


Trying not to ask why...cause love is a mystery...

October 23, 2010

熱情就算熄滅了

近來忙得很,但還是應該抽時間更新一下。眼見本月文章數量明顯減少,時間又所餘無幾。唯有寫一點無聊事,交行貨也比不寫字好。總之最低限度,我不想見到這裡又要摺掉啦。

我想很多人都會有這種經驗:每當你聽到某一首歌,你就會自然地想起某一些往事。歌曲的本身意義或者跟回憶有關,或許無關。我曾經就很不知所謂地,在異地的一個凌晨,整晚聽著一首歌。自那天之後,再聽這歌,我就會想起那夜發生的事。


那夜在馬德里的旅館,我倆隔著半個地球,通過偉大的互聯網,說要分手了。情侶有時候鬧分手,你知道是胡鬧的,但有些時候,你知道是不能改變的。至少有些事,的確無可挽回。關上電腦後,還是不能入睡,腦袋沒有停止轉動。有想過,如果當時我沒有上網聊天,結果又會如何?醒來,胸口很痛,感覺像沒睡過,不去想甚麼,就拿起耳機就在播這曲。

寫文這刻其實是凌晨一時四十分,我睏得隨意亂寫字。上文到底想表達甚麼,我也不知道,就當是廢話好了。

August 19, 2010

無聊時日小玩意

偶然瀏覽Google Map,帶我重回舊地。

曾經,我就是靠這個地方活下來。生活所需的日用品與食物,我想大概有多於百分之九十都來自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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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走到這個超市,途中會經過一條天橋。我忽然很懷疑為什麼曾經我會被說服一起跑過那條天橋當做運動,那條是行車天橋啊…難道空氣真的那麼清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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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想再貼再寫,不過如果我再貼多幾個,你的瀏覽器應該會變得很慢吧…?就此停下來好了。

August 10, 2010

旅行只是一種手段。

工作間無意間聽到很多關於放假去旅行的經歷與分享。

聽過很多片言隻語之後,我懷疑,很多香港人其實都把旅行當成一種興趣,一種類近於「集郵」的興趣。這些人就是將「放大假就是要去旅行」、「去不同的地方」、「退休前環遊世界」都當成一種目標。聽起來並無不可,但當旅行的終極意義變成「為去而去」,我就是覺得有點不舒服,有點本末倒置。


就是曾經經歷過那種「為去而去」的日子,過後才覺得那種旅行的方式根本不適合我。尤其是那一整個月所謂去旅行,都只是趕應該要到此一遊的景點、買應該買的紀念品,我才意識到,其實去旅行應該是為著甚麼目的,無論那個目的有多無聊也好,總應該因為有點意義我們才去旅行。如果去旅行只是因為「每年都應該去」、「我還沒有去過這個地方」,就猶如寫一張沒有文字的明信片,根本沒有意義。也許你拍下過很多風景照,也許你還可以記下那個地方有甚麼景點,但這對於你而言,又有甚麼意義?就是為了別人誇獎你見聞廣博?


我去旅行的意義其實很簡單,就是想散心。因為身處在同一個框框太久,跳出去一下,呼吸一些異地的空氣,吃一點本地沒有的食物,看一些香港看不到的風景。然後用甚麼方法把那個地方的一些零碎,或是文字,或是照片,或是紀念品,留下來,帶走,讓它成為你生活中的回憶。去旅行也可以是為了別人,有個合拍的旅伴一起結伴同遊,比起去哪裡更加重要。跟朋友留下了一點點共同的快樂回憶,更勝於起看過甚麼美麗的風景;日後在心目中永垂不朽的,也應該是那些嘻嘻哈哈的笑聲。

如果想開心,為什麼不先好好想一下去旅行的意義?而偏偏要聽著眾人的意見去這好去那好?

July 18, 2010

十個爆的中學生作文。

早陣子執拾房間,在床下抽屜找回了這本東西。

(題外話:基本上除衣櫃會一週整理一次以外,會執拾房間其他地方一定是因為:一、需要找東西。二、已經沒地方放置東西和安置整個房間唯一的龐然大物我。這次又是原因一才翻箱倒櫃。)


「書名」不貼了,怕被不速之客找上門尋仇。是一本用現代物料手造的線裝書。當年中學時代,中文老師一時興起,收集了眾人一篇名為:《我認為最美麗的東西》的作文再結集成書。這麼有紀念價值的東西,當然搬過屋還是會留下來。

敵不過時間的洗禮,自己寫過甚麼一早就忘掉了,禁不住好奇隨手翻到屬於自己的一頁。


「嘩,乜我真係寫過咁樣既野?」

雖說「認不出來」是第一個反應,但再翻讀則發覺與自己現在的文字卻仍然一脈相承。雖然上圖仍如本BLOG其他圖片一般可以點擊放大,但請不要過份仔細閱讀(更不要朗讀!),畢竟這只是本人在十年前某一課中文作文堂時為應付這些「抒情」類題材隨意寫出的行貨。上文大意:甚麼勞什子最美麗的東西,我就假裝很玄地以中心思想:"Life itself is beautiful"來交貨。簡而言之,很不知所謂很廢話。

由從前到現在,文筆風格特點綜合如下:

對比很用腦袋但長期要保持政治正確的議論文題材,又或很沒趣的記敘文(因為絕大多數都是寫虛構事情或在我生命中沒有出現過的事情,而我很不懂得無中生有),我比較喜歡寫抒情文。寫抒情的題材時,若果命題不能任由我放縱地把一千個巴仙的負面能量消極情緒一下子全都「倒下去」的話,整篇文章的抒情感覺絕對是淡淡然食之無味的。所以我對於寫這些抒情文的功課,又愛又恨。

絕少大量使用各大行貨式修辭手法去營造誇張的氣氛,很討厭這種造作的感覺。結果是經常寫出一篇又一篇沒有明顯的修辭手法的作文,用的標點盡量簡單,字彙不深奧。(上圖你可以看到了。)但猶幸本人文筆還不太差,語文水平也不壞,絕少錯別字,整體感覺還是挺不壞,雖然印象中從來未拿過甚麼全班作文最高分,但也從不因分數低而重作或因錯別字改正要改足一版原稿紙。

本人一直都是那種「想得太多」的人,印象中在初中時期有老師就已經評價我為「多愁善感」。(嗯,此時此刻回想起,再由本人毫不掩飾地再寫出「多愁善感」這四個大字是形容自身的時候,其實我都「打緊冷震」。)這麼的一個我,其實從前作文都不甘於交行貨。總是在字裡行間寫出一堆看似言之有物但其實毫無意義的個人觀感與理論,但從來都沒人理會。老師總不會對那堆自以為很花心思寫出來的文字有興趣,就好像當我寫廢話湊字數一樣。每次收回作文,總是有點懷才不遇的感覺。或者現在再看,都是過於天真的想法。想得太多了。

至於這篇被結集成書的文章呢,絕對有以上各大特點。這十年來我成長過、長大了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近年來這些好聽就叫抒情,不好聽就叫廢話的文字,慢慢被我捨棄,不是不再寫,但至少不想再發長篇大論的牢騷去告訴別人一個簡單的訊息:Leave me alone。與其花時間寫這些文字記下那些感覺,不如做些事情令自己快樂更好。

同場加映:

嗯,這本東西很多技術上錯漏,就例如某友的這篇:


那個「總括來 」的空白填的應該是「說」。但那個「安安  」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我讀了兩遍還是猜不懂是「佳佳」或是「全全」。麻煩當事人下面見面時告知。(其實原本拍下的版本幾乎覆蓋全篇文章,不過我好怕會被打。所以改一下角度靠近點拍少一點…但其實我還是害怕被毒打。)

June 30, 2010

討厭你。

討厭香港天氣。

冬天完結了以後,就是連續大半年令人討厭的天氣。

春天固然是最討厭,但夏天也是很可惡。

討厭夏天悶熱得讓人沒精打采。

討厭夏天下著一整個星期大雨。

討厭夏天就是永遠只有這兩種天氣不斷在交替。

討厭香港這種天氣,更討厭香港的夏天永遠都讓人覺得空氣極差、呼吸困難。


但我卻很喜歡地球另一邊。

縱然下著雨,都溫柔得不讓人感到一絲的厭惡。

更何況根本就沒多少個下雨天。

很討厭現狀,很懷念過去。

都不過是人類一種的本性。

June 10, 2010

世界沒有天才。

近來輾轉地聽回了關於自己的二三事。詳細的、想記下的,還是由自己寫一次比較好。

如果我的人生就只有二十二歲,那我的高峰就在十七、十八歲那兩年之間。

那些年頭,都氣焰難擋。

曾經都不放老師在眼內,星期一派發的題目叫同學們在之後一週內的課堂慢慢做;我星期二就問:「十條都做完了,有別的嗎」。

當年那學科考一個全級第一,當時老師告訴我這消息,也只是淡淡然:「哦」。然後暑假前拿一個學科獎,如果校方讓我上台拿獎狀的時候給我三分鐘分享讀書心得,我想我一定把全部人都冷嘲熱諷得死去活來。

相信我,我不太懂說話演講,但要我「寸人」,我一定能做得很好。



身邊人人都曾經以為「你很愛這科」、「你畢業後就在這行業發展捱個十年八載就能登頂」。我卻在想:我早就到了頂峰,要再逗留在這沒趣的地方,那只是一種浪費。

終於在大學選科時,我是直接放棄考慮這科目。甚至把要求更低的科目放在那個之上。

當然所謂的頂峰,是當年很天真的想法。

但我有一樣東西是很明白的:這個行業不需要甚麼天才,只要機器。

而我不想去做一台跟別人一樣的機器。



考公開試的那一年,讀這科的時候,校內模擬試前我都沒溫習過,「反正再差都拿A了」。

公開試的時候還當然不敢太鬆懈,只是都考得很隨意。答案好像不對嗎?放棄它好了,反正我不懂的,別人都不懂。

如果說爛船還剩三斤釘,我就仍舊恃著我那條還剩五斤釘的船起最後一次錨。

很多同學考完後都說挺好,跟標準答案對照後「感覺良好」。我卻沒多大興趣去事後參考答案,反正心中有數。

結果還是可預料的A。



進了大學之後,不是感到一山還有一山高,而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競爭的對手,是自己的惰性,別人成績如何,對個人而言,只是一個Scale,一個標準。

沒了那個鬥心,也沒有了那個氣焰,剩下的日子完全是坐食山崩。

初初還好的,要應付的都見識過,名符其實的「食老本就夠屈機」。

中途是幸運的,遇到了一群好人,大家都很合作,在Group-work中我幾乎是毫不失手。

最後是悲慘的,終於老本都吃完,遇上了幾個討厭的科目,一個學期內連續跌破一條又一條的底線。還幸有一些算是有興趣的科目抵消一下,那成績單還不算太悲哀。



那些悲劇的日子過後,我就意識到這世界根本沒有天才。

學術上的成功就只有「興趣」和「經驗」這兩大元素。

對一個題目沒興趣,但有豐富的經驗,你還是可以交出一份滿意的作品。

對一個題目沒有經驗但有興趣,你可以刺激內在的求知慾去推動自己把事情做好。

努力?抱歉,我這個人就是不相信「努力」能把沒經驗沒興趣的東西做得好。所以我從來都不懂得去摺拉把(在學校圖書館溫書),那種「死讀爛讀」的感覺,從來都不屬於我。讀得好的,不用花時間;不上心的,再花時間對我而言還是沒有用。

你可以說我太過率性而行,連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但我就是這樣。

當你可以選擇的時候,請拋棄那些你不愛的。

不能避免的時候,你就只能盡人事,還有期望幸運會眷顧你。


這些零碎的片段湊合成的故事其實沒有積極的鼓勵意義。以上的所有,都是一個曾經自以為是的人的一點經歷。

May 31, 2010

手錶隨想

手錶對人來說,到底是甚麼的一件物品?是裝飾品,是工具?手錶對我而言,我認為是時間的象徵。自少我就有戴著手錶的習慣,當年還沒有手機,手錶就是為了隨時知道時間的唯一途徑,小學的時候最愛電子錶,長大了才喜歡機械錶。小時喜歡那所謂的新科技,大了才欣賞那分秒簡單的滴滴嗒嗒。

一直都很習慣手錶在左手的感覺。

直到有一天,手錶帶在逛街途中突然斷了,面對這突如其來的不習慣,我才意識到原來我一直都太習慣這約束。

手錶對我而言,壓根底兒是一種來自時間的約束。我們每天要追追趕趕很多事情。趕功課趕溫書趕考試趕死線,看著錶面時間的流逝,那就像是來自死神的腳步聲。

自那天起,我就沒有再換一隻新手錶戴在左手。我想,由我自己控制我的步伐。看時間,就看手機。對我而言,看手錶跟看手機的時間意義有分別,手機,只是工具、一種提示。手錶,卻是對我而言的一種限制。


輾轉以後還是在英國交流帶了一隻手錶去。無他的,旅行期間,時間還是要控制得好一點,若然手機沒電時,手錶還是可以信賴的。只是我再也不習慣戴手錶。可以脫下,就脫下。不再像以前一般,不戴就不自在。

只是最近還是因著購物慾發作買了一隻手錶。雖然不便宜,而我也很珍而重之,卻沒有改變到我現有的習慣,還是很少機會想戴手錶。

那一夜,我跟友人去通宵外出去看球賽。那個晚上每一次看著錶,我就有一種在透支時間的感覺,凌晨一點、清晨四時半、早上六時十五分…我忽然了解,其實人大了,就再沒有多少機會再可以這般透支時間去換取一夜的快樂。我呢,大概還有一年光景,一年後,想再去放縱,就很難有機會了。

或者,當你的手錶成為了你的身份象徵的時候,就代表人已經大了,要成熟了。任性就成為了比手錶更昂貴的奢侈品。那個時候,你的手錶,才是真正的約束。

後記:開場白是否很行貨?那是因為本文首三段都是來自很多年以前中化短講練習,命題為「手錶」。

May 21, 2010

乾得了這杯烈酒,也補不了每個缺口。

其實我根本都不擅長於喝酒。

從來在家都沒有機會喝過半滴酒,也曾經對酒精毫無好感。有些時日,跟友人去宿營,其中喝酒的環節,我是堅持不參與不付錢的。當時,我想:我很討厭醉酒的感覺。看我那些喝完酒就發瘋的友人就知道了那是怎樣的難看。

也忘了是甚麼時候轉了性,想去喝酒。開始在有酒喝的場合,不只不抗拒,還很樂意主動喝。但至少我沒有醉過。

或是沒有在人面前醉過。除了那一夜。

在英國的一個晚上,我身旁有大半支紅酒,就是有一個突然想喝醉的念頭。於是,自斟自飲地喝了好幾杯,就是有點暈眩,有點興奮,開始獨個兒在唱歌,開始走不了直線。

回想起那天的感覺,大概我應該想哭。你知道,我都訓練到不會再哭。

原來那一個夜晚,我想崩潰,把長年以來建成用作自我保護的堡壘推倒一次,想再一次讓我赤裸裸地暴露在月光與寒風之中,就如一次定期的大掃除一樣,想把那些日子以來的感覺都清洗潔淨一次。

只是我沒有,只是我不能。我不可能被那三杯紅酒輕易擊潰我。那一夜,我仍是喝得不夠。我需要的,或許是酒精,或許是一把無形的手術刀,剖開我的心,把那些太多太多的念頭,都一次過狠狠地切除掉。

May 03, 2010

iBurger

在寫這篇稿子之前,其實我一點想寫字的感覺都沒有。我當下的感覺,是我很餓,我好想大口大口地吃一個美味的漢堡包。

偏偏這天我還是要吃住家飯盒。於是我就想寫漢堡包。當我連Profile Pic都是一個漢堡包的時候,你大概知道我有多喜歡這種垃圾食物。

關於這個照片上的漢堡包。那是第二次光顧那店,因為第一次,印象難忘到不得了。

時光倒流到去年三月中,我一個人在Oxford的第一個午餐。在街道上來回逛著逛著,選定了一家店子,去吃其實沒有新意的漢堡包。材料都是想像得到的,牛肉,蕃茄,生菜,洋蔥,醬汁。但在下單的時候店員問了一句這麼的說話:

「幾成熟?」(ok, of course in English)

當下即時反應不過來,一來是我英文水平不佳,二來也真的沒試過遇上這種會問這個問題的店。當然我沒有點Well-Done,即管來一次Medium試一下。

賣相一貫的整齊而平凡,但帶著滿心期待,咬下第一口。


感覺滿足到不得了。

上面提及過了,材料其實沒甚麼特別,醬汁也是沒大驚喜。但關鍵就是那塊厚厚的漢堡,咬下去呈淡粉紅色。配上新鮮的蔬菜,一口咬下去,整個漢堡都份外新鮮。

平日在香港吃的,美味程度都主要取決於醬汁、配料。但唯獨是這個最Original的漢堡包,帶給最驚為天人的味道。

好想再吃一個。一直念念不忘。

五月下旬再訪倫敦的某個夜晚,獨自進餐,也帶著當天的期望去再嘗一遍。(註:這是一家連鎖店)

可惜的是,這次沒問我那個問題。


點的是同一個漢堡,但欠了一個問題,漢堡肉也是理所當然的全熟。

肉汁是有的,但就是欠了那半生熟的美味,味道也變回了完全想像得到的味道。

但怎麼也好,我還是很喜歡吃漢堡包。

在香港吃,林林總總的漢堡包,質素跟味道還是主要取決於配料、醬汁的多元化或新鮮感。(嗯,最奇怪的要數早陣子在MOS Burger吃了鰻魚飯堡)但簡簡單單而新鮮美味的味道卻真的沒在這裡嘗過。或是我不願意付錢吧。誰叫相類似的餐廳,在香港都成了高消費級餐廳呢?

所以我還是徘徊於各大快餐店。或者最多,Shake 'Em Buns那一類漢堡店吧。

March 15, 2010

甜不足夠我記住你,或者苦會記得起。

某個黃昏下班回家,iPod隨機播到這一首何韻詩的《忘》,偶然地再次被感動。

這張專輯在我中六中七那段日子,趁著那時期對她的狂熱迷戀從唱片店購入。聽過了她全部的專輯,偏偏這一張據聞銷量最差的最深得我心。近年的新唱片,每次聽著再對比這一張,總是有種「不可能比這更好」的感覺。當然這都是個人喜好。

回到這首歌。就是圍繞著一個忘字,寫出一段患上失憶/老人痴呆症的愛情經歷。

臨遺忘你過一世 前來用錄像拍低
首先請說你曾是我舊時那一位
然後用煙頭 灼我的身體 然後讓我記低
留住這種痛 難受 到徹底 記得起也抵

甜不足夠我記住你 或者苦會記得起
寧願即將失憶的我痴呆地 繼續傷心至死
以甚麼方法再會你 有甚麼可 以更可悲
這片段紀錄曾經深愛你 但如別人事蹟 很詭秘



我每次聽著都在想,要是有天忘掉了一些曾經那麼深刻的感覺,應該會很可悲吧。只是當人真的忘掉了,痛苦的不會是自身,因為你再也記不起。忘掉了過去,承受那種痛苦與悲哀的,只會是身邊的人。

因為人類其中一種天性,就是執著過去。所以要是真的把回憶抹掉,對我而言,那算是命運對人最大的懲罰。

March 09, 2010

雨中

早幾天前,天在下微微雨。完全不用撐傘子的那種雨。不知道有沒有提及過,我很討厭下雨天。只是這種雨,是唯一的例外。那種冷空氣與雨點的混合物撲面而來的感覺,我有點喜歡。

我開始欣賞這種雨,也是始於英國的生活。

因為在那邊,很多時候我都一個人,獨個兒外出逛著,靜靜的,一個人。那些下午,冷風與微雨就是唯一與我有親密接觸的事物。在街上很少會看到有本地人在這麼的天氣下撐傘,為了不標奇立異,我也任由雨點吹襲。原來,有點像花灑浴,有著丁點的刺激與清新感覺。

回到現實,我也沒能在這邊呼吸同樣新鮮的空氣,過著那般自由的生活;只是偶然在這些寒冷的天氣中下著這麼的雨,就能讓我在思緒中跨越幾個時區,回到那個城市,一個人沒帶傘,迎著冷雨,在大街上走著、走著…



郭靜 - 麻雀

亮的天 在我想你轉眼變黑夜
我是來不及回家的麻雀
繞一圈一圈 延著你的臉
希望天黑以前 飛出想念

March 05, 2010

That Day

I was in London, alone.

那是我第一次一個人在異地,四天三夜的Lonely Picnic。

我想起了那間略嫌殘舊的平價Hostel,住在一間六人還是八人的房間,曾經跟一個在土耳其留學的日本留學生談過幾句;曾經在床上咬著四分一件長型海綿甜蛋糕作晚餐;曾經在那昏暗的房間看完了The Last Lecture。



我記起了那個早上我去看英超球場,曾經有兩個好心球迷替形單隻影的我與一眾球員的佈景版拍了一張合照;曾經我打了一通電話給香港的一位球迷,問他想要甚麼類型的紀念品。今天回想,竟然我也成了這支球隊的半個球迷。



我懷念那個黃昏在River Thames河畔獨自悠閒地漫步,我戴著耳筒聽著音樂,驀然發現我真的是一個人在旅行,沒有朋友伴隨,我真的可以一整天一句話都不需要說,我可以自己選擇我想要的方式去了解這個城市,大概就從那天起,我愛上這個不屬於我的城市。因為你讓我自由。



我當然記得Borough Market,那是我一下車到達倫敦第一個就要趕去的地方。那來自各地的美味小食,我只恨我在那四天三夜只有那麼的兩個小時在那裡滿足我永無止境的好奇與食慾。



我忘不了那夜在London Eye上俯瞰這個城市的夜景。那一切在我眼中,都來得那麼孤獨、冷清。尤其是那種不比香港繁華璀燦的燈火,看起來倍感寂寥。我偏偏受到那凄冷的氣氛感動了,那打在心頭的感覺,比一切夜景的絢麗都更為刻骨銘心;縱然在同一個艙內還有很多來自各地的遊客在雀躍,在感嘆,在興奮,我卻彷彿感覺到整個世界只剩下我一個。那不要緊的,在那夜,我真的很滿足。



PS: 那次旅行的照片,我在Facebook上載的Album叫"You make me smile",其實,潛台詞是:You make me cry。對我而言,這個城市與我之間的感覺,比其他城市都來得獨特。我偏愛它,但原因是它讓我想哭。

因為,世上讓我想哭的人和事,大概沒多少。


關於為什麼我會寫這一篇回憶錄:(某天提著筆,就是想寫一點近日在腦海中不曾想起的事,於是隨意寫了 "That Day" 為題。再想著想著,忽然想起那天寫過的在Gmail裡封存了的記憶, 倒不如隨意再寫一篇。於是,我想起了這個城市。)

February 24, 2010

在Gmail裡封存了的記憶

臨近下班的時間沒啥好忙,偶然鼠標點中了Gmail裡頭"Travel"那個Label。



最新的一封電郵,是我在近幾天跟朋友在討論復活假行程買機票、訂酒店的Conversation(唉,為什麼想要去輕鬆一下先要經歷一大輪的行程航程申請假期的煩惱呢)。而下一封,就已經是六月七日的電郵,關於我離開英國那班航機的一些小事。接著下面一連串近百封的電郵,都是我封存而久的一點點回憶。

有來自各大廉價航空公司及Hostel Agent的確認信、提示信、廣告信、E-ticket,有跟同學在討論行程,把連結、資料來來回回Forward的信件。原來我曾經那般生活過。

猶記得到達不久,上課的Timetable Issue全都Settle後,我們就一直在忙著計劃旅行,計劃著四月一整個月的歐洲六國之旅,也間中找尋便宜機票找個週末去其他地方,於是也決心一個星期索性不上課跑到愛爾蘭和德國去,剩下來沒有共同計劃的週末,都由自己一手一腳來填滿,計劃了兩次英國南下之旅,自稱為Lonely Picnic。

回首一看,我經歷的不算多,但也不算少,更重要的是我確信自己在那個地方、那些經歷之中有成長過,改變過。也許讓現在的我再選一次,我不會那麼多妥協,我的態度、脾氣也許更難讓人接受,但我只想忠於我自己,不要讓自己後悔,不想錯失任何機會。

只怪時間太少,期限太快。我能為自己安排一次完全滿足個人感覺的歐洲之旅,終究沒有在當時成行。也許我一直帶著這個遺憾,是一件好事。這遺憾就像一個半壞的鬧鐘,在不經意的時候響起來,提醒著我,不要被生活的浪潮擊倒,不要被這圍牆鎖起,不要被這討厭的空氣麻木;要我給自己一個承諾,未來的我還是要帶著那天的我,再一次回到歐洲,把那未完結的夢再一次延續。



April 22, 2009 - Cesky Krumlov, Czech Republic

January 26, 2010

影響大局的小事。

在Facebook找到了一位舊同學,讓我記起了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的一件小事。

然後在想,如果沒有這件小事,或者我的生活也就有著大大的不同。

小事的詳情不想多談,簡略如下:我在趕時間,他讓我插隊先走一步。

如果沒有他的仗義幫忙,我也許趕不上那班車,來不及到那個尋夢的地方去,繼而在往後我曾得到的,也許都沒有得到過。

生命就是那麼玄妙、環環相扣,如果沒有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出現,也許很多大事都不會如昔地發生。



如果沒有遇見那位N先生,也許我不曾受傷過、痛過。

如果沒有他送我一程,也許我不曾存在過曾經那個給我美好的地方。

如果那天沒有坐在她的鄰座,也許我與她從未深入了解過。

如果不是那個早上沒有到游泳池去,我也就沒有接到那個電話。

如果我每次填六合彩填了那幾個號碼,我也就不用為生計而煩惱了。(笑)

如果,世界沒有如果,你我也許不會再庸人自擾。

January 05, 2010

動力、希望、快樂

仍舊缺乏上述的一切。

想有點甚麼刺激一下我的生活。

近來睡得很差。

所以這天我收到一個從銀行打來推銷儲蓄計劃的電話而我竟然會答應每月供幾百塊供十年,那不是沒緣沒故的。

人到了某些低潮,忽然就會很怕有甚麼事令自己變得更差。

還是掛念去旅行,掛念那段Doing Nothing的快樂時光。

好想煮點東西,尤其是自家英國留學生的菜式。

大概我真的需要出走一下,我期待著三月下旬。



我又寫了一篇負能量的文了。



有一束光 那瞬間 是什麼痛的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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