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1, 2012

你非我的眼。

關於我的相機與我的攝影。


最近有一種感覺,越是想拍下眼前美麗的東西,就越難在照片中傳達同一種感覺。而且往往礙於器材所限,拍出來的,跟想像中的,跟眼前看到的,又總有點距離。我了解,這是我選擇的相機,我選擇的路,所以沒抱怨甚麼,也不想改變。我想,相機不可能是我的眼,它只可是我的手,或我的紙和筆,或只是一種工具。

所以我慢慢開始不去拍下眼前看到的真實,而選擇把更多的想法更多的情緒放進去。按下快門一刻,到照片公開之前的剪裁調整,都帶有某時某刻的感覺。(用菲林/底片/膠卷拍出來的照片,還是盡可能不去用Photoshop破壞Analog的意義,只是有時還是按需要地調一下對比光暗,把重要的東西呈現出來。)

攝影,於我只是一種「手法很簡單」的創作藝術,照片背後的人物、景物、時間、光影,最後都只會融合成一個主題,一些意思,一點想法在一個平面上表達。縱然裡頭沒有人生大道理,沒有決定性瞬間,沒有文化符號象徵意義。只是我偶然想到的甚麼甚麼。在這個過程之中,其實我已經忘掉了所謂的真實,反正我拍的不是美景也不是美食,我沒有預計有人會從中提起興趣去問「這個地方很美,到底是在哪裡。」我知道我的照片,絕大部人看完就算。


「做了,無實際意義。不做,也沒人在意。」不只是藝術,生活裡頭很多東西都是被人這麼看待。至少九成香港人會認同這個想法,不是麼?我們就是這樣,對於很多沒有意義沒有利益的事情,總是任由它自生自滅。我從沒期望過拍這些沒人在意的照片會從外界得到甚麼,我只是想從中找到一些自我的快樂與滿足感。如果某日有人認真地跟我討論某張照片怎麼拍、想表達甚麼,又或是由衷地說句:「我喜歡你這幅照片的甚麼甚麼…」其實已經是一種額外的鼓勵。至少讓我相信,即使做了多麼渺小的事情,還是能泛起過一陣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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