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 2010

半天假。

請假回家上網註冊課堂是藉口,其實要上網,公司也可以,上網註冊登記也不算是慢得太過份,只需花不多於五分鐘就能搞定,只是我想了好久要不要請假,掙扎的背後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想得到一點平日不屬於我的快樂。

一個上班族看到的香港,跟非上班族看到的香港,是完全不一樣的世界。上班族乘地鐵巴士是一件痛苦的事,每天就是要擠進車廂或是被人擠上車廂,四周的人都在拿著報紙、戴上耳筒、把玩著電話,甚或是忙著化妝。很多個早上,你覺得整個車廂都很嘈吵,但當你細心留意一下,原來車廂又沒有多少個人在聊天,大多數人都是孤獨地沉默著。大家都很不情願地拖著疲憊的身軀,被輸送帶送到應該身處的地方,忙碌地工作。下班的時候呢,已是夜幕低垂,人們又踏著熟悉的步伐,毫無意識地向著地鐵站前進,疲憊地回家去。周而復始的生活,就這樣佔據了我們的大半生。

間中跳出一下框框絕對毫無壞處。我們放假也不一定要為旅行、紅事、白事才要放假。就是單純地放鬆一下,安排一些簡簡單單的娛樂,或者甚麼都不做,也很好。這半天假,回家用一分鐘搞定了下學期的時間表之後,跟友人聊聊天,然後就換衣服外出吃Late Lunch和看戲了。就一個人去。看一齣好電影,然後接著剛好到下班時間,就跟鄰近上班的朋友見面,想購物但買不到也罷了,就早點去吃晚飯,再配上一個完美的甜品,造就一個完美的半天假。

輕鬆的,簡單的,就好。

July 28, 2010

冗員倒數十幾天。

嘩哈哈哈!要來的終於都來了。我在這裡上班的日子終於都快要完了。簡直有逃出生天的感覺,甚是期待,甚是興奮。不是說我很討厭這裡,重點是有半個月的長假期就放在眼前的時候,能夠不愉快嗎?當你也踏足社會的時候,你就知道大部分香港的上班族,很難有那麼長的假期。所以,要珍惜。(尤其是我已經預定我的冬假也要上學的時候…)

這段日子,其實應該很好走下去,雖說我早陣子經常都冗在公司寫Blog面書微博聊天還有看Google Reader,但大概是全公司都留意到這麼的一個IT專才要走了,於是從最近開始我突然也不太能夠善用時間寫Blog,所以近來更新頻率比平時更低。一邊要應付各大Project的Follow-up,一邊清掉手頭上僅有的工作,再抽空打辭職信和準備相關文件,基本上也很充實了。當然了,充實是因為我還是在面書微博聊天還有看Google Reader。只是沒空寫Blog而已。

書展終於都要結束了,很高興。因為上下班的時候終於可以不再那麼擠迫了。平常地鐵擠迫,我可以乘小輪去,但因為書展,我甚至都不敢走上天橋!謝天謝地,終於都要完了。書展?沒去呀。

上星期黑雨那天,公司樓下出現了瀑布,好可怕。又因為黑雨前一天午飯時間,我跟同事被狂風暴雨弄得下半身全都濕透,在渾身不自然的感覺下捱過一整個下午,於是想避免濕身地順利回家,所以就在公司樓下直接上巴士到金鐘去。灣仔到金鐘,平常五到十分鐘的車程,那天足足半個小時才能順利下車。(主因是那巴士司機太為乘客著想啦,明明「大約」到站了都不願開門放人,我單單望著車站只有五步之遙都在車廂裡望了十分鐘!)

昨天還是今天的午飯時間,我聽到旁邊的師奶們在討論那些咸豐年代出現過的不幸連鎖信!聽她們在說好像直到今時今日間中都有收到那些信件,然後很憤慨地會「打去鬧鬼佢」!嗯,再驚嚇的,是她們有人收過實體的、貼郵票的不幸連鎖信……到底是甚麼年代呀…

在寫的其中一份「辭職相關文件」,大概就是寫一下自己這一年來做過甚麼,再配對某專業資格上列明的條件,就是為了認可一年的相關工作經驗之類啦。老實說,其實我不喜歡這一個行業,所以最好就是用不著這個認可了一年的經驗,不過為了安全起見,都是先拿了沒損失啦。然後呢,我發覺這年來做過的事,寫出來的一個個Task,基本上外人都看不懂到底那是甚麼…

嗯,最後,雖然全世界都收到我通知離職日子,但,其實我還沒有正式遞上辭職信的…懶。

July 25, 2010

夢非夢

一覺醒來,又是空白的一天,沒有時間表、沒有計劃要做的事。

拿起手機一看時間,已經是十時許。

到洗手間梳洗完畢,回到房間打開電腦上網,難得今天上網速度不太慢。

餓了,到大廳打開冰箱,看一下有甚麼可以煮。

煮了好幾樣東西,然後全都放在一個碟上,看起來甚是滿足,也很夠飽肚。

吃完飯歇一會就外出走一下,到市中心看看,帶著隨時都有可能買到心頭好的興奮心情逛逛看。

然後心血來潮即場看一套電影,電影院很少人,位置甚至可以隨便坐。

快將黃昏,於是到河邊走走,吹吹風。心情很愉快、無憂無慮。

回家了,又煮一頓飯。很豐富的一頓晚餐。

飯後。洗過澡,逕自拿起一瓶紅酒,隨意地、不為甚麼地,喝著喝著。

不自覺已是深夜時份,帶著微醺的感覺,倒在床上,期望有一個好夢。

然後我又醒過來。

才發覺那一切都是夢。

July 22, 2010

如何不把它拿出來寫一寫。

終於都換了手機了。

翻查過去紀錄,原來我在本Blog第一次提到要換手機,已經是足足一年前的事!千呼萬喚望穿秋水,終於遇上天時地利人和三者共存的吉日(即上週末),成功入手新電話,如何不教人感動落淚,痛哭流涕。


咳唔,寫得太誇張嗎?一點也不。雖知道新電話其實是遠遠超出本人預算範圍(可參考本文),拿出信用卡付款直到帶著一袋輕巧又沉重的戰利品步出店門口一刻,其實我都沒有甚麼購物後的愉快心情。因為「多拿幾塊錢」出來買電話的那幾塊錢,其實對本人傷害甚深,所以那個痛哭流涕的痛,是真的「入心入肺」的肉赤之痛。

虧那位朋友後來跟我說:「哦,半個月薪水而已。」

「唔止囉掉啦媽。」一、我薪水很低的。二、我儲了兩個月才勉強儲夠錢。

撇開金錢上的傷害,回到手機本身。終於都完成Googlization最後一步了,值得熱烈慶賀。這部手機,大概都不用多介紹吧?就是Nexus one的山寨版。要看詳細資料規格、開箱文,自行Google: HTC Desire去吧。

一直有玩iPod Touch,算是挺熟悉iOS,對比新寵兒Android,不難發現彼此優劣。Android用上手發覺很多時候很多Setting都要摸索一下才找得到,因為太多功能可以自行設定,但iOS能夠自行設定的都放在一個地方,很簡單。(至於其他你想設定但找不到如何設定的呢,那就一定是不讓用家自行設定的了。)所以有人說iOS是不用學習很易上手的OS,而Android就是要慢慢學習的OS,這句話我是很認同的。當然,電話上要用的基本東西,Android都設計得很簡單直接,也不用太花時間去了解啦。

而暫時呢,新手機還是在探索階段,很多東西都還沒搞清楚,所以暫時娛樂還是歸iPod,Android還是負責手機的基本功能就夠。因為用了好多好多好多年(即三年)的手機,我也只是用來打電話加收發訊息(偶然會用很差的相機功能)。習慣一時間改不來,所以也不知道有甚麼一部Smartphone有甚麼好用啦。尤其是我還沒有可以隨時上網的Data Plan。

July 18, 2010

十個爆的中學生作文。

早陣子執拾房間,在床下抽屜找回了這本東西。

(題外話:基本上除衣櫃會一週整理一次以外,會執拾房間其他地方一定是因為:一、需要找東西。二、已經沒地方放置東西和安置整個房間唯一的龐然大物我。這次又是原因一才翻箱倒櫃。)


「書名」不貼了,怕被不速之客找上門尋仇。是一本用現代物料手造的線裝書。當年中學時代,中文老師一時興起,收集了眾人一篇名為:《我認為最美麗的東西》的作文再結集成書。這麼有紀念價值的東西,當然搬過屋還是會留下來。

敵不過時間的洗禮,自己寫過甚麼一早就忘掉了,禁不住好奇隨手翻到屬於自己的一頁。


「嘩,乜我真係寫過咁樣既野?」

雖說「認不出來」是第一個反應,但再翻讀則發覺與自己現在的文字卻仍然一脈相承。雖然上圖仍如本BLOG其他圖片一般可以點擊放大,但請不要過份仔細閱讀(更不要朗讀!),畢竟這只是本人在十年前某一課中文作文堂時為應付這些「抒情」類題材隨意寫出的行貨。上文大意:甚麼勞什子最美麗的東西,我就假裝很玄地以中心思想:"Life itself is beautiful"來交貨。簡而言之,很不知所謂很廢話。

由從前到現在,文筆風格特點綜合如下:

對比很用腦袋但長期要保持政治正確的議論文題材,又或很沒趣的記敘文(因為絕大多數都是寫虛構事情或在我生命中沒有出現過的事情,而我很不懂得無中生有),我比較喜歡寫抒情文。寫抒情的題材時,若果命題不能任由我放縱地把一千個巴仙的負面能量消極情緒一下子全都「倒下去」的話,整篇文章的抒情感覺絕對是淡淡然食之無味的。所以我對於寫這些抒情文的功課,又愛又恨。

絕少大量使用各大行貨式修辭手法去營造誇張的氣氛,很討厭這種造作的感覺。結果是經常寫出一篇又一篇沒有明顯的修辭手法的作文,用的標點盡量簡單,字彙不深奧。(上圖你可以看到了。)但猶幸本人文筆還不太差,語文水平也不壞,絕少錯別字,整體感覺還是挺不壞,雖然印象中從來未拿過甚麼全班作文最高分,但也從不因分數低而重作或因錯別字改正要改足一版原稿紙。

本人一直都是那種「想得太多」的人,印象中在初中時期有老師就已經評價我為「多愁善感」。(嗯,此時此刻回想起,再由本人毫不掩飾地再寫出「多愁善感」這四個大字是形容自身的時候,其實我都「打緊冷震」。)這麼的一個我,其實從前作文都不甘於交行貨。總是在字裡行間寫出一堆看似言之有物但其實毫無意義的個人觀感與理論,但從來都沒人理會。老師總不會對那堆自以為很花心思寫出來的文字有興趣,就好像當我寫廢話湊字數一樣。每次收回作文,總是有點懷才不遇的感覺。或者現在再看,都是過於天真的想法。想得太多了。

至於這篇被結集成書的文章呢,絕對有以上各大特點。這十年來我成長過、長大了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近年來這些好聽就叫抒情,不好聽就叫廢話的文字,慢慢被我捨棄,不是不再寫,但至少不想再發長篇大論的牢騷去告訴別人一個簡單的訊息:Leave me alone。與其花時間寫這些文字記下那些感覺,不如做些事情令自己快樂更好。

同場加映:

嗯,這本東西很多技術上錯漏,就例如某友的這篇:


那個「總括來 」的空白填的應該是「說」。但那個「安安  」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我讀了兩遍還是猜不懂是「佳佳」或是「全全」。麻煩當事人下面見面時告知。(其實原本拍下的版本幾乎覆蓋全篇文章,不過我好怕會被打。所以改一下角度靠近點拍少一點…但其實我還是害怕被毒打。)

July 15, 2010

碟頭飯最愛

上班日子外出用膳自然不能避俗地一個月總有幾次要去茶餐廳。無其它的原因,容易找到位子絕對是一大優勢。二來價錢相宜都是重要的因素。

只是無聊想寫一下,有幾款全港通行的款式都是個人近年最愛。(一如以往,這不是食評,也是沒有圖片的。)

一、魚香茄子飯
早兩年以前我是從不吃茄子的,直到有一次,在宿舍飯堂同時買了兩個飯盒,然後把不屬於我的魚香茄子飯跟原屬於是我的雜扒飯掉亂了,欲哭無淚地才勉強吃下第一口(把飯盒交到物主手上後就分道揚鑣了),吃下以後又驚嘆:「咦,又幾好食喎。」就開始了對茄子的熱愛。

二、梅菜扣肉飯
其實我對梅菜的態度是可有可無。整個飯的亮點就在於油膩到不行的扣肉。我知很不健康,但真的抗拒不能。就是肥美才好吃啦。

三、咖哩牛腩飯
與其說喜歡咖哩,不如說我只喜歡牛腩。但牛腩,是一款考驗你當天運氣的食物。有時候很鬆軟,有時候卻「掟死狗」。有一次吃到的一碟飯,兩者兼備。落筆這天吃到的,竟然混雜了肥豬肉當成牛腩!

有時候在四五張大小不一的餐牌之中(對了,你沒發現很多茶餐廳的餐牌都是大小不一的嗎?),找不到想吃的東西,我就會點這幾個東西其中之一。對啦,很油膩嘛,我知道我知道…但真的不能抗拒嘛,尤其是家中幾乎不會吃到的關係。

不要說我毫無新意,悶蛋一名。因為我個性就是如此喜歡在單調中尋找驚喜與快樂。

July 14, 2010

第N次我想醉。

早就說過,我不擅長喝酒。

但近來飯局,我又偏偏有酒必點,只要不太貴。

這晚,不知何故。一小瓶啤酒,加上友人喝不完的大半瓶(全瓶只是100ml)清酒就讓我暈眩了好幾個小時。

唉。搞甚麼鬼。

一個人在街上的時候,還是會唱歌。還是滿口粗言穢語。(有人會問:你平時不也是一口流利的粗口的嗎?)

還是想喝多點,最好醉到斷片。

我到底想在這個過程中得到甚麼。

天知道。

July 13, 2010

散落在WEB2.0大海中的記憶

網上太多分身,有時就是太麻煩。尤其是micro-blogging。我有Facebook/Twitter/Google Buzz/微博(對,雖然口裡說不,但最後還是有在微博開戶。)慶幸沒有連Plurk都有開戶。之所以覺得麻煩,其實是太多戶口太多渠道,管理很麻煩。但問題是各有各的不好。

Facebook固然是在朋友之中最多人用的,但問題是它並不能讓你很方便地找回幾個月前的Status Update。留下過的片言隻字跟相關的Comment,如果你有Link的話,還是可以即時找出來。但不停按Older Post & Older Post…個人經驗是只能回溯到最多四個月前的事,唉。

Twitter的確可以有一個完整的存檔,就如Blog一樣。但香港真的很少人用,對我而言,大概因為那些##@@RT還有shortenlink就讓人看起來很像在解碼,看不懂,看不懂。

Google Buzz就是挺方便,一開Gmail就有了,但你知道香港還有多少人不會用Google的服務嗎?我可以告訴你:「好. .多.人!」香港很多很多人都停留在Yahoo跟Hotmail的時代,然後理直氣壯跟我說:Yahoo多好啊!原始人。香港一街都是原始人!!(可不是只有我才這麼說。

微博,抄襲過來改良了的Twitter。##@@等等符號經過微調之後,顯示起來也比較易看,沒那麼火星文。對我而言,唯一的重點就是關注一些都有開戶的Blogger或作家。自己也不太積極參與發言。另外一點就是:它就像是一個Portal。就是不停提供一些資訊給你,看起來就像是一個由人組成的Sina/Yahoo,不停更新資訊。就是太嘈吵,也太和諧。另外我覺得網頁設計還是略遜一籌,習慣用了Facebook的不需要Reload Page就可以更新最新資訊,微博的感覺就是特別不暢快,另外,有時瀏覽速度也很慢和整個介面其實很Stupid很不Creative。

以上其實都扯得太遠,我想說,我的東西都亂放了。到底可不可以有一個完美的地方,讓我安定下來?不用在每次上網都開著幾個東西不停轉換在關注在更新在留意?

好吧,說到底,其實都只是我花心。像其他人一樣,只開Facebook或甚至一個不留,不也就解決了所有問題了嗎?只是,我早就說了,我就是想走在Web2.0的洪流裡,看著這世界的發展。

我不要做原始人啦!

July 12, 2010

球賽與我

從前我都不喜愛看足球的。但自從去年五月,在現場看過一場英超以後,至少我都不抗拒看球了,每個星期看一兩晚英超,也成了幾乎是必需的娛樂。


不要跟我談甚麼戰術、組織、漂亮足球、防守反擊,因為我眼中看到的,也只是二十二個人跟一個足球。我到現在還是看不出那些甚麼小組滲入呢…

我最喜歡的是那現場的感覺,整個足球場的觀眾都因為一次進攻、一個射門而牽動情緒。我覺得,那種氣氛之下,沒有人還會對足球冷感的。因為我就是這樣地愛上了看球賽。

還是很想念那個地方呢。

世界盃要完了,但還好一個月後英超聯又回來了。感謝世上還有足球比賽,可以讓人在甚麼都不想做的週末,就看著螢幕發呆,比起看電影更加不需要腦袋。

July 10, 2010

來到最後

不經不覺,我這一年的冗員煙腸生活都快要完結了。開始在想著最後的這一段路,應該怎麼走。最重要的是,可不可以有捷徑縮短這段路。當然啦,我還是好想有長一點的假期。

工作崗位方面,其實手頭上的工作其實都不過是一些ad-hoc,一些可有可無的ad-hoc。不是說在做毫無意義的工作,但即使完成了,也只是長遠地改善整個工作流程;如若放手不做,全世界還是可以如常工作。就是簡短而言,就是我的存在,已經不影響公司日常運作。所以我就自嘲是冗員嘛。但一下子提早抽身而退呢,我又很怕麻煩去申請手續之類之類。如果直到最後合約期一天呢,我又覺得不夠緩衝期去調整心理回歸校園「搏殺」。

煩死了。

心態方面,我其實早就很習慣現況的安逸。這樣的日子,雖然很悶,但也沒甚麼不好(除了財政上)。這樣的工作對於我這個人來說,其實也合拍得很。近來的感覺是,多做一個星期,跟做少一個星期,其實也沒有甚麼分別。就是麻木了。


猶記得當初一開始還是有各種各樣的抱怨。抱怨著這裡氣氛不好,抱怨著我是不是上錯賊船。但適應了,也聽得多了別人的遭遇經歷,其實原來我得到的學懂的還不算少。我一直都認為自己還是一個知足的人,就憑著這永遠的安逸感,這個地方還是能容易讓我就安定下來。

反正對於我這個玩樂悠閒主義者來說,我深信在現實中,根本就沒有一份工作能完美地符合我的要求,不同的工作對我而言就是從不同的痛苦之中選一個沒那麼難受的。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懶人。所以呢,隨意就好,安穩就好,我不想做甚麼事業成功的強人企業家。我只想隨心快樂地生活。所以如果有這個可能,長做下去,也並非不可。但可惜我只是一條煙腸。

哎,所以呢,其實我還是應該鼓起勇氣,問一下有沒有機會可以讓我放一個比較悠長的假期,抽身而退了。因為,我還是受夠了,累透了。是時候要走了,要為自己打算了。

唉,一想到這個,頭痛了,煩死人了。

July 08, 2010

如何的春風得意也是人故事。

無論是口裡說不,或是很自嘲地說著:「唉,心淡啦。」

其實心中還是有點酸溜溜,還是介意得很。

關於我在人家心目中隱了形,其實我都不止、再而地抱怨過了。嗯,讓我發多一次牢騷吧。(其實是在辦公室悶得很,但也沒甚麼好寫。)

其實我了解由始而終,也只不過是別人眼中的一個過客。我又何需過份執著這些根本交情不深的友誼?但捫心自問,我相信每個人都有一種「我應該得到一些從來都不屬於自己的事物」的心理,例如下注一場球賽,買十元賠一百倍,中獎之後,大概都會暗暗抱怨:「早知買一百蚊啦,蝕左。」

如果當初主動點,常常主動約人聚會,大概也不至於淪落至現時隱了形甚至可能人家連我姓甚名誰長甚麼模樣都記不清楚。但,性格使然,就是很怕麻煩,就是不想經歷「約一班人但傾足兩三個星期互相夾Schedule但最後甚麼大型活動都搞不成」的那個過程,所以我選擇化繁為簡重點式擊破,每次聚會都盡量只約最友好的一個至幾個。但久而久之,我也只能/只想約到這幾個。不知道是我放棄了世界,還是世界遺棄了我。


寫到結尾,我這等沒有記得的閒人,其實還是想會有人問我「很久沒見,下星期吃飯好嗎?」雖然到時出席以後,我還是有機會當場隱形沒人理,然後心底暗呼納悶。

論點自相矛盾兜兜轉轉,最後最後我還是覺得安於現狀,跟真正熟絡的好友長期保持聯絡,比起出席一堆無謂的應酬更好啦。

July 06, 2010

嬲嬲地。

早陣子跟好友們吃飯,當時大約只是世界盃剛開始淘汰賽的階段。言談中提及到某球迷在某天好像沒看到他看深宵時刻的重點球賽。

「哦,我去左朋友屋企過夜睇波嘛,個晚嬲嬲地諗住訓一訓先起身睇波。點知唔知醒,起身個下都已經臨完場囉。」友人解釋著。

「嘩,咁睇黎你真係好嬲喎。」某友立即駁斥。

「踢得都唔係咁差唧,唔駛咁嬲呀?」另一位也加入戰團。

「今晚我都嬲嬲地,十六強邊隊對邊隊話?唉,嬲嬲地唔睇啦!」其他人都一起「抽水」了。

「係啦,我都嬲嬲地啦。」眾人都學會這詞語的新用法了。

於是自那次起,「嬲嬲地」忽然間就成為了我們幾個友人的一個慣用語。「嬲嬲地」也就成了「眼訓」的代名詞。每晚過了凌晨十二點,MSN Chatroom總有人說:「今晚我都嬲嬲地,唔睇波啦。」

很有趣的嬲嬲地。很有趣的一班老朋友。



當然我還是會用上它的本義。尤其是我真的「嬲嬲地」的時候。

近日最令人「嬲嬲地」的事莫過於「有錢都買唔到」。

整個事件分為兩部分。先交代背景。
一、近日有一部新推出的手機HTC Wildfire,挺合我意,打算七月初發了薪金就去買。
二、近來有一位朋友也想換手機。

無獨有偶,這朋友其實跟上文的球迷也是同一人。該名蛋散,某夜跟我討論著各大Smartphone的優劣,其中提到:「$3K尾的HTC Legend有點貴。」

然而第二天卻傳來幾個短訊「已買了Legend!」「你也買Legend吧,不要買野火(即Wildfire)了。」那個下午,這幾個從暴發戶傳過來的短訊就一下子把我「惹火」了。當時就下決心「嬲嬲地,今晚就去買。」

這是第一個「嬲」。

當晚就到各大商戶一逛,但各大連鎖店的店員同聲異口地說:「HTC Wildfire唔知幾時先返貨。」得知這「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的消息,我當下就灰了。其實這手機並不是甚麼限量版或期間限定,更不是極具生活態度的iPhone,它只是一部定位在低階智能電話市場的中價機而已。但為什麼只在市面推出幾天就全港門市宣告售罄?

唯一合理解釋是,其實各商戶進貨很少。一想到全城斷市,我真的嬲到想買一部同品牌的旗艦機HTC Desire,向近日也一邊喊窮一邊卻買了高階機的友人示威。但,怎麼可能突然很隨意地就能夠多動用二千大洋出來買機?

這是第二個「嬲」。

但這兩個「嬲」串連在一起,其實我都不止嬲嬲地了,絕對是「好 嬲」。

我大概會嬲到我終於換到手機為止。

嗚。

July 04, 2010

如何寫一篇悶到死的食評

標題:按個人喜好,可直接寫該店名稱,也可加上形容詞,也有人會不著邊際隨便寫幾隻字。

(一)背景
(甲)為何會吃飯?
  1. 跟友人吃飯
  2. 自己一個吃飯
  3. 家庭聚會
  4. 獲邀請出席飯局
(乙)為何選這餐廳?
  1. 網上評價不錯
  2. 經常光顧已成習慣
  3. 友人推介/挑選
  4. 隨意看到

過渡:
  1. 交代輪候時間   或
  2. 提示讀者預先訂座 或
  3. 地點很不好找

(二)點菜前先從環境說起
(甲)文中可以提及的重點:
  1. 地點
  2. 座位
  3. 裝修
  4. 衛生
  5. 餐牌
  6. 前菜
  7. 小食
  8. 茶水
  9. 餐具
(乙)通常這部分的描述評價均為:
  1. 一面倒的好
  2. 瑕不掩瑜
  3. 很一般
(除非全文為批評劣食/黑店而寫,本範本並不考慮此因素)

作者可按需要在本部分加上插圖
數量:一到三張不等(典型組合:餐牌、天花裝修、小食各一)

過渡:點了甚麼菜式,是套餐或是單點

(三)正題
(甲)文字描述
從這部分開始,潛規矩為一道菜至少有一幅插圖和一段文字描述及個人評價。

如對食物做法很有研究者,可以寫出詳細描述每一道菜是怎樣煮出來的,並且加上個人評語:如果怎樣怎樣,味道應該就可以更怎樣怎樣。

如有做足準備工夫者,必定預定拍下帳單或餐牌,好讓在寫食評時加插完整菜式名稱及價格等資訊以供參考。

第一道菜常用詞彙:(等了好久第一道菜終於上台…/才沒多久侍應就端來這個…)

評價食物慣用語:(順序為最正面到最負面)

  1. 很有驚喜/強烈推薦/全晚的亮點
  2. 恰到好處
  3. 想像得到的味道
  4. 甜/酸/苦/辣/咸了點
  5. 偏甜/酸/苦/辣/咸
  6. 味道有點怪
  7. 勉勉強強地清了碟
  8. 不夠熱/攤涼了/很韌
  9. 好難吃/咬了一口就放棄
  10. 沒有試

(乙)插圖技巧

  1. 最好利用大光圈營造出淺景深的效果突出主體。
  2. 若是全自動傻瓜機,亦必需使用微距效果作Close-up。
  3. 切勿Out-focus,失焦請重拍直到效果滿意為止。
  4. 上傳之前建議先用軟件作後期製作:推高飽和度及調節光暗令食物色彩更亮麗、按個人風格剪裁整幅照片、並可按個人喜好加上網址或水印或相框以防止盜用。

這連結的食評照片為錯誤示範。

下圖則為大光圈的示範。(另外我需要承認這幅圖的角度構圖是很實驗性的。)


Close-up也不一定是指定動作啦,早陣子有看過攝影書,有時候簡單地由上垂直拍下去,效果也很好。當然要視乎那是甚麼食物了。(那本書用到的例子是English Full Breakfast。)


(丙)漏拍了照片的時候:
當描述到第N個菜式的時候,如發現有某些不是重點的菜式沒拍照片,可使用以下一句:「當晚還吃了這個跟那個,但食物都被餓狗上身的同伴們直接搶先食下而沒拍下照片。」

轉折位:吃得很飽還要點甜品或記述餐廳不佳服務製造出的小插曲。

(四)結尾
結帳埋單為:$x,xxx,平均每人消費幾多。(如遇上特別場合,請注明多謝某人請客)並用不多於五十字總結對本店的評價,常用語為:請客都不要再來/一試無妨但名過於實/很值得推薦和常來。

最後請加上店名,地址及查詢電話作參考。(有心者可附上Google Map指明大約座標)這個結尾資訊重要的地方是:不是主要讓讀者看的,是Google看的。

July 03, 2010

它一小節也許足夠你抖震

對我而言,現在的流行曲,很少能夠到達百聽不厭的境界。

很多時候,新歌派台的那段時日,播得太多,自己又不自覺地播了很多很多次。

終於,播爛了。到某一個程度以後,你一旦再聽到那前奏響起,你只想快快Skip了這首歌。

然而隔了一段時日以後,偶然在一個深夜,或在一個懶洋洋、陽光充沛藍天白雲的下午,耳邊忽然響起了一首曾經很熟悉的旋律,就能讓你重新再愛上。

這兩天聽著演唱會的CD,縱然歌者聲線不太好,但還是觸動了我的神經,對這首歌忽然又有一番「愛火重燃」的滋味。


愛上一首歌,也許就如愛上世界一切事物一樣,縱然是愛上,也不可能一直地沉溺。不然只會是由愛生恨。

只因為世界沒有真正的永恆。



另外,這天在腦海中不停響起的還有這首網路大熱作品,在此向各位分享推介一下,讓大家都一齊來感受這種清新悠閒與繞樑三日融為一體的感覺。

救命,我在昨天只聽了一分鐘就已經讓人在這幾天腦海中重播九萬次,在辦公室內沒有音樂,耳邊就是很自然地感覺到「這首歌的存在」,好恐怖。值得慶賀的是,香港終於有自家本土出品的洗腦作品了。

July 02, 2010

兩句故事結局還有少許辦公室生存之道。

還記得上回提及的Presentation嗎?

落筆一刻,整個工作對我而言仍未正式完結(我想直到Presentation那天我才可以安心close file吧)。但根據這一個月斷斷續續的Follow-up,其實都可以準備結案陳詞了。

其實我交完初稿以後,老闆還是如我所料地「照單全收」

的確,我的Design怎麼可能有人會不收貨?

然而這一個月還是間中要修改再修改。主要都是因為她改了內容,然後其中幾張Slide的格式又「順手地」執一執。好,這次改一版,那次又突然要把一整個的Word File、一版Spreadsheet放進去中間…(最後我把那些File列印成圖片放進去。)

然後好啦,這天又改內容。

終於在改內容的時候我的Template Design都被「順手地」改掉了。

嗚,我的「Web2.0世代 x Keynote簡約風格」一下子打回原形倒退到「Microsoft Office 2000年代」。

關鍵在那裡你知道嗎?

有否聽過有個上年紀的產物叫做「文字藝術師」?

你知道當文字藝術師配上新細明體的英文字體是如此令人反胃的設計嗎?


「改顏色唔緊要,點解要用隻咁核突既字型呢。」我心想。

「唔,我見你個標題字型改左,要跟返呢個定用返我舊個個?」我垂死掙扎著。

唉。

我決定不會在修改完畢後,很自戀地再從頭播放一遍。

我也不會跟別人說,這個第七版的Template是本人設計的。

需知道,望著那字型,我就自然覺得這是會在彈出文字時會先自轉兩圈再加上好九十年代的音效那一種。

嗚。

故事完。我希望不要再發生甚麼令我值得寫下來的事情。



然後近來同一個Office的另一個Team的工作我都在做了。

為什麼?是因為我太空閒、太冗員而又不准我在上班時間打Blog嗎?

非也。是因為我知道得太多。整個Office居然就只得我一個八十後懂得寫Excel Macro。

然後不知道在甚麼高層會議中,甚麼人點了我的名。「阿邊個識架應該。」

於是我就獲邀出席了一次飯局,參加一次會議,再加一個Training,然後寫了幾天Macro。

「可唔可以加呢個?可唔可以咁樣做?」

好好好,我全都會,我都是萬能的。

只要一個人稱自己為「識電腦」,所有電腦問題他都可以應付得了,「識電腦」就是等於萬能。

你們不都是這樣想的嗎!?

嗯,自從近來在辦公室發生這些事之後,我下定決心,下一份工要低調,最好不要在人家心目中留下一個「識電腦」的印象。

這是會害死自己的。

不是因為我推卸責任,而是當全世界都把你當作是萬能俠的時候,你一句「呢個唔識」可是會扣分的。因為當人家認定你是「萬能」的時候,你就要隨時準備轉個身就撕開恤衫變身然後飛上天。但做萬能俠,都被人認定為「應份」的,下次一出問題還是會找上你。但升職加薪與你的傑出表現,又其實沒有必然關係。

世界沒有萬能俠,有萬能俠本領的人也早就全都「上位」去指揮使喚那些不是萬能俠的人。

而我,我只想做一個聰明的平凡人。

所以,要低調。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