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31, 2010

隔岸觀火之在動物園內看IT人才是無聊事

這件事真的令我忐忑不安了好一個下午。無緣無故的不安、奇怪感受,要打一個比喻,就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大便味咖哩,第一口欲拒還迎地吃下去就應該是這種感覺了。

其實整件事與我無關。

話說公司的電腦都是陳年舊貨,起碼有五六七八年歷史,近來部門好像開始打算逐批逐批電腦更新,一整部主機換掉。於是有些IT專才到場為同事服務。我印象中的IT專才都應該是大致上比較沉默寡言的,雖然不至於沉默是金默默耕耘的程度,但起碼今天這個IT人的口若懸河應該算是少有的。

健談沒要緊,既然要做正經事的只是一對手,跟一眾同事搭訕也沒關係。只是令人感到極度古怪的,其實是同事與IT人之間的話題。你第一個猜想,話題當然八九不離十圍繞著電腦吧。這個推斷是當然沒錯的,那到底我覺得奇怪的地方在哪呢?

容我補充一下,這群同事,都是上了年紀,家中有個子女已上大學已是平常,有些觀其命相甚至應該抱孫都不為奇。(然而這群上了年紀的同事們之中,仍然有人未嫁的。)

初初眾人都在問一下一些日常會遇到的事:「嘩,新機無左磁碟機咁之後點算呀…」

「哦,用USB手指都好方便啦,無咩緊要架啦。而家講緊一隻幾GB嘅手指都只係40蚊…」

這些乍聽很匪夷所思但實情合情合理的問答,當然沒觸動我的神經。要記得這個部門,科技水平(和多數人的電腦知識)都停留在十多年前的。

然後令人側目的問答來了:「而家自己買機呢,嗰D RAM好似都講緊2GB 4GB個可?」

「係呀,而家新WINDOWS 都有分32-BIT / 64-BIT版,32-BIT呢,就用唔盡4G RAM架啦,所以有人就會用黎做RAM DISK……」

「如果我想做Recovery呢,係邊度要搵隻碟返黎呀?淨係廠機先有架咋?」

「通常廠機都有跟嘅,不過其實自己砌完機都可以做一隻出黎,只要你點點點…」

問答的內容根本沒多大奇怪,IT專才亦表現出應有的知識,顯示自身不算是呃飯食之流。但專才將一連串類似級數的對答盡量簡要地向這群同事解釋,其實一言而蔽之,對牛彈琴。專才完成工作離去後,其實眾人面面相覷,都笑說:「嘿,其實我地都唔熟呢D野架啦!」我心想:「呢D咪就係多 餘囉…又要問…」套用一句網路名句總結這個情況:

世事都被你們看透了。」

更令人感到不自在的,是整個環境氣氛都極之奇怪,七個同事不停輪流問一個人。我想了好久到底這算是怎麼的一種對談,終於想到了世界只有兩種情況之下才會製造出這種氣氛:

一、與親戚聚會,單身的後輩被追問感情狀況。

二、有良家婦女被迫向一群不認識的人們表演脫衣騷,不停被人指指點點。

當然,如果換上是一個只做事少說話的IT人,這種受「騷擾」的機會率應該大為減少。 因為,「邊個叫你咁好心咁詳細講解咁多電腦嘢比師奶阿叔聽唧?」

結論:從事任何服務性行業都不是易事,隨時隨地都要做好無端端表演脫衣騷的準備。

March 30, 2010

想跟你分手。

曾經以為你是我的唯一。

幻想著與你去旅行,與你吃喝玩樂,與你共度一段又一段美好的時光。


只是今天看到你給予我的一切,我才發覺我變了,我動搖了。還以為我會可以習慣你的隨性,甚至克服你的任性;只是我今天看到了、夢醒了,原來我做不到,改變不了我應該有能力改變的事。


認命了,不是我們合不來,只是因為我經歷多了,心態變了,才發覺我需要的安全感,你都不能滿足我。怎麼也好,我還是想感謝你陪伴過我走過的這一段路。


「儘管我們不能成為伴侶,但的確我們都有過一段很快樂的時光,更加希望我們以後成為永遠的好朋友,所以我在此好想多謝各位,希望各位可以給我們多一點空間。多謝…」(來亂的)

好啦,大概誰都知道這「分手宣言」假得很了吧?再寫下去也沒多大意思了。也是關於相機啦,SMENA 8M。其實一早就意識到沒有一個正常的觀景窗,構圖問題是挺嚴重的,於是一直都嘗試去了解去克服。只是經過幾輪嘗試,終於自覺功力不及,無論上傾向以直覺估算構圖或是走LOMO風格嘗試跳出框框都沒法營造出成功的作品。既然無法在這個瓶頸中突破,唯有在未來減少對8M餵飼底片/菲林/膠卷。

March 29, 2010

珍珠奶茶殺人事件

無從得知為何自上年開始台式飲品再度回歸,直接導致大街小巷因等候顧客非法大規模聚集造成水洩不通。但其實本篇想說的,其實與這些街頭現象沒多大關係。

當這麼一杯水準飄忽、又只能為你帶來最多兩小時滿足感的飲料以十元到十數元不等在街頭販賣的時候,我意識到我們的消費價值觀漸漸地出現了一些瘋狂的變化。以前,十數元可以買到一個茶餐,包括一份能讓人半飽的熱狗跟一杯熱奶茶。但現在,十數元,只能是一杯珍珠奶茶。


於是,我們都瘋狂了。

買多兩卷底片,心想:「一卷菲林不過係一杯珍珠奶茶咁貴之嘛!」

成人八達通乘港鐵過海再過海:「一杯珍珠奶茶咁多錢!」

上網買幾張戲票的手續費:「幾張計埋都不過係一杯珍珠奶茶,唔駛排隊啦。」

買兩排巧克力:「OK啦,貴過一杯珍珠奶茶少少啫!」(對,「貴過」。)

上網到國內網上書店買書:「抵啦,十幾蚊,飲少杯珍珠奶茶都係返度啦!」(當然,台式飲品在國內應該便宜好一截)

就是這樣,我們都被珍珠奶茶迷惑了,不知不覺間一杯又一杯,驀然回首,才驚覺我們都忘了,原來今天…

已‧經‧糧‧尾。

都是天殺的珍珠奶茶。

March 27, 2010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 DUO陳奕迅 2010 Live

第一次去看陳奕迅的LIVE演唱會。這也是他第一次以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作其中一個賣點。的確,其實只要把自身多年累積下來的年度金曲、大熱作品、廣受好評的Side track全都擺上Rundown,應該就已足夠由七點唱到十二點。所以唱他人作品,來一次破格嘗試,絕對很明智,也很好玩。

當然新聞媒體另一焦點就是他身體抱恙,聲線不在狀態。也預早知道他只能用開聲針勉強上陣,所以對VOCAL上的失準也沒有甚麼好投訴,只希望早日康復,順利完成這十七或十八場演唱會。

來到演唱會現場,入場前派發了一人一支手指燈,一行四人,偏偏我那一支,壞的。認命。

八時五十分左右(現場至少播了一整隻John Mayer的Album…)才開場,第一部分就是"DUO",一首自己的歌,接一首別人的歌。歌者本人解話是"Two of the same kind",個人感覺除了"破曉"對"夕陽無限好"這一對之外,大都挺對題的。至於翻唱的編曲部分,大都沿用原曲的骨幹,但有時候感覺就是有點"硬套",如果可以多花一點點時間去作一點修改,令歌與歌之間的連接、歌曲與歌手之間的配合來得更圓滑,例如個人覺得最意料不及的《禁色》,忠於原著的編曲放在這晚狀態欠佳的歌者上,感覺自然就很「比下去」。至於那一首歌的重新編曲最討好,毫無疑問應是化繁為簡的話題之作:囍帖街。

(Image Credit: Facebook Page)

服飾方面,最深印象的就只有開場的第一件,有點Two-Face的感覺,很配合DUO的主題。

第二部分,來到男人五部曲。早在陀飛輪派台前,填詞人黃偉文就提及過「男人玩具四部曲」:美酒、跑車、相機、金錶。後來有人在網上討論中提及了代表「女人」的裙下之臣,也組成了這晚的各具特色男人五部曲。很喜歡的一部分。

然後有一段八十年代巨星的組曲,最驚喜的當然是張國榮跟梅艷芳合唱的芳華絕代。 大概再沒有再比這曲更好的合唱曲了。

我的快樂時代,是「最後一首歌」。演唱會翌日我一直在iPod上重播,另一首令人感觸的佳作,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歷過最快樂的時光,成了回憶中的一部分,只是我們都留不住。(有時會在想,歌詞中的極樂境界,不是嗑藥後的忘我是甚麼?)

ENCORE部分最喜歡的有單車,這首在中學年代傳唱度極高的作品(聽聞後來有友人在班際歌唱比賽也要唱這曲,足見其在中學歷久不衰的地位),聽著聽著,感受到的不是父愛不父愛,而是想到那個我們還會在科學堂做實驗無聊時會突然一起哼著歌、在課本抄歌詞、背歌詞、估歌仔的快樂時代。

第一場的Rundown,有幾首也是很期待的曲目,例如,Mr. Lonely & 我甚麼都沒有。希望出碟的時候會一併添上。

March 25, 2010

一個冗員的誕生。

又是公司二三事系列,不過今回改改手法,挑幾件事詳細一點寫。

(Image Credit: here)

由於上一批工作(應該說是由入職以來的所有工作)都大致上清掉了,剩下的手尾又不夠我打發一整天的時間,於是我由星期二開始「冗」了好幾天。而昨天臨近下班的時候呢,新工作要用的檔案都運到了,只是臨近下班時分,很熱烈期待陳奕迅演唱會,於是稍稍看了一下,整理一下被檔案、檔案還有檔案堆滿的辦公桌之後,我又繼續「冗」到下班時份。

而這天,由於昨夜嚴重缺睡(其實只比平時遲了約一小時上床去,但老問題仍是睡不好。),我可以由下床更衣上班直到下班乘地鐵回到家都能夠保持著「未訓醒」的狀態。破紀錄。更驚訝的是,雖然我一直「未訓醒」,但我竟然沒有在辦公時間或午飯時間打瞌睡。因為,我一直在「冗」。

到底我「冗」,是怎麼的「冗」法?答案:Google Reader。話說近來在Reader找來了一大堆一大堆的Blog,最初的「冗」,就是一有新update就馬上打開去看,而能讓人「冗」一整天的,就是把隨便一個Blog,喜歡看的,對胃口的,由最新的一篇看到去盤古初開的一篇。就是這般,我近兩天的辦公時間,除了繼續Follow-up那僅有的瑣事之外,就是這般的消磨時間,也因為看的東西都對胃口,甚至看到某幾篇的時候都讓人忍俊不禁,所以一直徘徊於「未訓醒」與「清醒」之間,但一定不會睡。同事都知道,我久不久就在咳嗽,實情是扮咳為了忍笑。

發覺第一件冗事,真的寫了很長。然後以下兩件,其實內容沒太多重點。

我手頭上的工作,最痛苦的其中一個task,就是揭File。逐個揭,一直揭,有關聯的,才貼一個Tag或打進Spreadsheet上。無聊又沒效率的我,有時明知眼前這封信根本沒用,應要Skip and Next Page,但目光就是注視好一陣子,才緩緩揭下一頁。(簡而言之,發呆。)有時候,目光停留在文件的日期上,於是近來,我發覺好多不同機構的文件,都在我生辰的那天發出,或是三年前,或是七年前。

我忽然萌生一個念頭:「怎麼好像我每年生辰的那天總要是工作天?」

第三件,最哭笑不得的一件。

注意了,如果你懂一點點Excel,關於以下這個事件,邀請你自己做一個小測驗。

這個下午,有個Clerical Officer(師奶一輩),跟我前方座位的師奶交談,然後突然問我一句:

「後生仔,你識唔識呀…

(按:試測試一下自己可以在幾多秒內找到下句的解決方案。)

我有一整欄的正數,怎樣可以把全都都轉成負數呢?」(eg: 123 convert to -123)

「……」

我先是呆了兩秒,然後隨手用我面前的Spreadsheet,五秒之內示範了一下。

我的做法:A1是原數值,A2鍵入"=-A1"

「丫,係喎,咁簡單架咋…」

那你現在了解為什麼我公司常被人投訴效率低了。也明白,無論八十後那一輩,做事效率有多好,在上層的,偏偏就是一個個__ __。(自由填充題)



要「冗」之前,起碼要把手頭上的工作有效率地在限期內完成,而不是未做完工作就四周找同事「吹水」。

其實我沒多大怨念,早就習慣了。

March 22, 2010

距離

人類天性其中的一種矛盾,就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Both Physical and Mental。

我們都是群體動物,總不可能獨自生存,不依賴他人。

只是我們時常都保持一些與他人的距離,或短或長。基於天生以來的本能。

例如,在狹窄的車廂之中,與陌生人無可避免地有肉體接觸,就是會渾身不自然。

因為每個人都有特定的安全範圍。最好不要超越。

精神上,這個距離其實更明顯。

人就是有時候想拒絕與人接觸,只想自己一人,或靜思、或甚麼都不做。



每個人的性格,大概都跟自身想與別人保持多少距離有關。

我與你,我與他,我與她,每個人之間的距離,都決定了彼此的親密熟悉程度。

我只是,想睡一覺。這夜,一個人靜靜的。與我自己獨處。

March 17, 2010

你是個好人。

早陣子才半開玩笑地寫了這句在生日卡上給一位朋友。卻發覺原來自己有些時候,都被冠上「好人」這個我擔當不起的頭銜。有些時候我為朋友做一次好人,做一件好事,花費自己一點時間心機,就換來一句這般的說話。



只是通常人們當「好人做好事」都是應份的。送回你一句「好人」,已經算是回報了你,就如把你頭上的好人皇冠,拿起來仔細拭抹一次,再莊重地為你再戴上。

我在想,我寧可少一句稱讚,也只想彼此之間的情誼不是只流於好人做義工那麼表面。為什麼只能停留在這個地步,為甚麼你們都不對我好一點。



麥家瑜 - 殺死我的溫柔

為何好人 好到願意放開我
既是個好人 偏不給我好的結果
你甚至羞愧 刻意待我好 你便好過

March 16, 2010

Today & These Days

Today

完美的一天。從早餐開始,一直感覺良好。吃過了久違的蒸腸粉,喝一杯奶茶。

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也終於到手了。

工作順利。午餐的飯盒也甚是滿意。幾乎一整天都在跟友人或在面書聊天、或傳短訊。

下班相約友人在鄰近的Shake'em Buns吃我最愛的菜式之一 — 漢堡包。在香港少有的高水準,甚是滿足。

然後步行到AMC PP看戲去。A Single Man (單身男人)。不禁驚嘆,這大概是我看過的電影中,最具美感的一齣電影。好美,好令人陶醉。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在我身旁那兩位女士,就如「豬妹」看到「偶像」一般,一見型男就失控發出噪音或竊笑。然後結尾又突然驚嘆:「哎呀,咁樣死左啦…」我心想:「X!佢唔死咁你代佢去死好唔好?」下次若果再遇這些人妨礙我欣賞電影,大概我真的會說:Shut up, Bitch.

對,如果你這晚(三月十六)八時正在AMC PP在四號院看單身男人並且做出以上行為,我就是在說你,BITCH。

散場後又回到公司附近的一家小店,吃一個木糠布丁。完美的一天。也多謝K先生的陪伴。

These Days

其實這篇的草稿,由三月初擱置到現在。

近來天氣,乍暖還寒,時乾時濕。這很好玩麼?

三月看了好幾套好戲:Up in the Air / Hurt Locker / A Single Man ,還會看 Shutter Island。

強烈推薦第一、第三套。第二套也好看啦,只是不是每個人都喜歡,不過電影在每方面上都做得不俗,贏了Oscar Best Picture,也不無道理,至少比Avatar更有深度吧。

本月上旬終於搞定了四月假期的機票/酒店。結果就是換手機計劃繼續無限期擱置…

早幾天把心一橫,用Blogger in Draft 把版面改頭換面,的確很簡單易用嘛(只是後期需要再花一點時間補加沿用的HTML/CSS Code)。用RSS在看的你,也點擊一次進來看看吧。 =P

然後這刻一看原來的稿子,發覺好一堆都已過時,不寫也罷。

晚安。

March 15, 2010

甜不足夠我記住你,或者苦會記得起。

某個黃昏下班回家,iPod隨機播到這一首何韻詩的《忘》,偶然地再次被感動。

這張專輯在我中六中七那段日子,趁著那時期對她的狂熱迷戀從唱片店購入。聽過了她全部的專輯,偏偏這一張據聞銷量最差的最深得我心。近年的新唱片,每次聽著再對比這一張,總是有種「不可能比這更好」的感覺。當然這都是個人喜好。

回到這首歌。就是圍繞著一個忘字,寫出一段患上失憶/老人痴呆症的愛情經歷。

臨遺忘你過一世 前來用錄像拍低
首先請說你曾是我舊時那一位
然後用煙頭 灼我的身體 然後讓我記低
留住這種痛 難受 到徹底 記得起也抵

甜不足夠我記住你 或者苦會記得起
寧願即將失憶的我痴呆地 繼續傷心至死
以甚麼方法再會你 有甚麼可 以更可悲
這片段紀錄曾經深愛你 但如別人事蹟 很詭秘



我每次聽著都在想,要是有天忘掉了一些曾經那麼深刻的感覺,應該會很可悲吧。只是當人真的忘掉了,痛苦的不會是自身,因為你再也記不起。忘掉了過去,承受那種痛苦與悲哀的,只會是身邊的人。

因為人類其中一種天性,就是執著過去。所以要是真的把回憶抹掉,對我而言,那算是命運對人最大的懲罰。

March 14, 2010

討人厭的事

我覺得每一個人的存在意義,總是寄生於別人的身上。每一件大事或小事也好,都對別人都有影響。但如果人將自己抽離,去想:「我存在有甚麼意義。」那是找不到一個答案的,我試過。但當你在做一些對自己好像毫無意義的事情,你或許會意識到,這些看似無意義的事,都影響著別人。

但我不認為,人應該為了別人的肯定而去做決定。做決定的,要負責的,都是自己。或許這會為人帶來滿足感,但如果「別人對你的肯定與認同」成了一個人純粹的動力,在我而言,那是錯誤的。因為人永遠不會知道,某一天,你習以為常的肯定與認同,就是會毫無原因地突然蒸發。也許會,也許不會。但那天要是來到了,你失去了,那絕對不好受。



但不管怎樣,人就是要繼續去做,做自己滿意、喜歡的事。人不是接受命令的機器,應該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用自己的步伐與節奏,在舉足輕重或雞毛蒜皮的事情上,多多少少改變這個世界。

只是,太多人都接受了做機器的命運,卻沒有意識到,真正在控制自己的,不是自己。

March 12, 2010

因為我在上班、下班

最近同事都進入了Peak Season每天OT,八點起十點半止。而我呢,每天六點準時下班。嗯,我不打算幸災樂禍。那畢竟算是一種經驗、磨練。

一直都堅持每天帶一本書上班,只是不是每天都有看。嗯,下星期繼續努力,希望完成現在這一本。

手頭上的工作應該都可以在本月完成,算是在「年尾埋數」時自己給自己的一個限期;希望接下來的日子不要做冗員…

同事Printer疑似壞了,我與他的那個同款,把我的碳粉盒(Toner)拿去一試,沒問題,偏偏倉庫沒存貨了,折騰一輪買來了一個新的碳粉盒,發覺問題依舊,靈機一觸,再試一下,原來只是碳粉盒的外殼(Drum)壞了…

是日午餐:Taste超市買來的燒雞三式雲吞沙律,就是上一回吃過覺得挺美味(而且,如果有閱讀過一些前文,大概都會知道我對歐洲系的東西印象特別好吧。),偏偏這次,吃了一半才發覺,怎麼可以一片雞肉都沒有?!欲哭無淚,敢怒不敢在公司言,訴諸面書,換來幾句Comment,兩個Like。

託公司同事集體訂購的陳奕迅演唱會門票還沒有送到公司,擔心中…

早一陣子買了一盒Mint Chocolate在公司當零食,一直覺得薄荷巧克力至少多一種嗅覺上的享受,但好吃與否,真的要視乎品牌及質素。(沒錯,我想說,我買的不好吃。)

Lunchtime時間,突然隔壁的師奶同事問(用"突然"來形容,是因為雙方幾乎從沒有交流。):「你地幾個係咪Intel呀?」我聽了兩次才明白,應該是Intern。(話說師奶同事想打聽一下資料,因為同是大學生的兒子也打算報"Intel"。)對話完畢,心想:「你講煙腸我反而會明囉!」

March 11, 2010

奇幻潮之露宿者巴士

這晚下班,有件事就是想記下來。因為整件事結束了以後,我真的有點心理不平衡。

話說我剛下天星小輪,遠處看 到巴士快要開走,即時啟動一百米短跑追巴士系統,成功上車。上車以後步上上層,才發覺有點不妥。怎麼好像有股臭味,就像是路過一條有露宿者盤踞的天橋/隧道一般臭,偏偏我上了一輛空調巴士,密封的。(上星期同一個時候我才投訴怎麼會一星期五天有四天都是非空調巴士)

在上層一望,才發現有一個真的很像露宿者的老人在最近樓梯的位置坐著。但你問我:他是否源頭呢,我不肯定;因為整個環境,都好X臭。在這麼的一個環境下,我隨便找了一個沒人的座位坐下,心想:「好難頂囉咩事。」我慢慢發覺到奇怪的事,就是全層的乘客都分佈非常平均,疑似露宿者前前後後, 一樣有人坐。不會是大量人都堆在後排。

更奇怪的是,全世界都若無其事!我差點想找一個前後排的乘客問:「你唔覺得好臭咩?」好了,到下一站的乘客上車了,我看著每一個到上層的乘 客,沒有一個人神情動作有異樣囉。到底是全香港的人抵抗力大增了,還是我有甚麼精神病,導致不是有幻聽,而是幻嗅呢?應該不可能是我幻覺吧,因為我十個肯定,那疑似源頭下車以後,氣味真的漸漸消散了。但為什麼好像只得我一個人覺得有問題呢?真的好X臭嘛!

唉,我帶著解不開謎團的心情,早一個站下車。

March 09, 2010

雨中

早幾天前,天在下微微雨。完全不用撐傘子的那種雨。不知道有沒有提及過,我很討厭下雨天。只是這種雨,是唯一的例外。那種冷空氣與雨點的混合物撲面而來的感覺,我有點喜歡。

我開始欣賞這種雨,也是始於英國的生活。

因為在那邊,很多時候我都一個人,獨個兒外出逛著,靜靜的,一個人。那些下午,冷風與微雨就是唯一與我有親密接觸的事物。在街上很少會看到有本地人在這麼的天氣下撐傘,為了不標奇立異,我也任由雨點吹襲。原來,有點像花灑浴,有著丁點的刺激與清新感覺。

回到現實,我也沒能在這邊呼吸同樣新鮮的空氣,過著那般自由的生活;只是偶然在這些寒冷的天氣中下著這麼的雨,就能讓我在思緒中跨越幾個時區,回到那個城市,一個人沒帶傘,迎著冷雨,在大街上走著、走著…



郭靜 - 麻雀

亮的天 在我想你轉眼變黑夜
我是來不及回家的麻雀
繞一圈一圈 延著你的臉
希望天黑以前 飛出想念

March 07, 2010

隨意塗鴉,一切亦出於即興下。



晚上看到了這個網站,就來隨手畫畫看,果然怎麼畫都很抽象。

畫了好幾幅,才發現自己真的不適合這種「加的藝術」,怎麼畫都不夠美感。

添多一筆,又添一筆,總是有甚麼不對,越加越混帳。

難怪我從前那麼討厭畫畫。尤其是在沒有Undo的時代。


(這幅自覺得好多了。)



註:標題出自一首楊千嬅2008年的Sidetrack — 《塗鴉》,跟09年的大熱作品《沙龍》互相比較聽聽看,挺有趣的。(只是這首歌,在網上真的好像一個Video都沒有,有那麼冷門嗎?)

隨意塗鴉 一切亦出於即興下
懶理好與差 如飛花 如飛馬
貪高興 誰望有藝術品身價
塗鴉 得到甚麼風景也罷 放下甚麼框架
順我心揮出缺憾也優雅

March 06, 2010

甚麼是LOMO?

當近來有朋友問起,你在玩LOMO嗎?你的相機有甚麼特別效果?我就在想這個問題。

其實我在這零零碎碎地寫了好幾段關於LOMO的意思,我自己的詮釋。只是想在這篇再整理一下,一半是為了見證我到底在這幾個月以來到底學到了多少以前從來不知道的事,一半也是好讓我得出一個結論去解釋和回答朋友。

發覺越寫越長,分重點好了。

LOMO 起源與發展

LOMO 本身是一間俄羅斯光學工廠。其中出產了一部名為LC-A的相機。在輾轉很多年以後,LC-A偶然被一群年青人發掘,那鏡頭特有的鮮艷濃烈的顏色,估焦失準的朦朧(那個年代沒自動對焦,人在興奮過度的時候就會忘掉要調對焦才拍照),邊緣位置偶然才會出現的黑角(失光),就令人著迷,也成了日後LOMO風格的幾個特點/標準。

至於發掘LC-A的那群人呢,組成了Lomography這間公司,也漸漸建立並宣揚了LOMO風格,訂立了偶然會聽到的10 Golden Rules,也包括其中最著名的"Don't Think, Just Shoot"。隨著這風潮興起,這公司也在發展自己的品牌(或復刻一些已有的品牌),例如LC-A+ (改良了的中國製LC-A)、Diana F+ (Diana原是香港出品)、HolgaFisheye等等,都好像屬於Lomography的產品

LOMO 風格與精神

當然啦,只拿著這十個規條,拿起手機/普通數碼相機,然後可以叫成LOMO照嗎?唔,概念上可以,但當然正常的相機哪會有偏色/失焦/黑角等等的效果?看起來,最多只會像亂拍的Snapshot,但跟你在網上看過的Lomography相片,成像上還是差很遠呢。

到底那些色彩斑斕、風格迷幻的照片是怎樣拍成的? 基本上可以透過幾個方法。

  1. 去用LC-A(或LC-A+)。上面就有說過,黑角、濃色這些效果都是由這部相機做出來的。
  2. 大眾認同的LOMO風格也不只是LC-A獨有啦,市面上很流行(隨處有售)的還有Diana(我恨這個女人)、Holga、Fisheye這幾個系列,算是玩具相機一類(因為幾乎整部都是塑膠製),各有其標準的特色,有興趣者自行研究一下。
  3. 世上當然也不只有Lomography出品,伴隨著LC-A的興起,很多前蘇聯/東歐製的舊相機忽然都受到這些玩家留意了,較著名又便宜而且網上流通量很高的有Smena 8M (我第一次的eBay);另一個主流就是一些玩具塑膠相機(包括第2點提及的兩部)有魚眼相機啦、四格機、八格機、陽光機之類;兩個主流的相機的品種都多到不能盡列,這邊有個"官方認可"的清單。當然也不只限於這個清單,反正你把一部奇奇怪怪的舊相機或是塑膠相機(尤其是底片/菲林/膠卷機)拿到街上拍,別人就會問你是不是LOMO。
  4. 相機以外,當然菲林/底片/膠卷也很重要,Lomography 最常用的手法應是Cross-processing(正沖負),用一筒正片去拍,然後跟店家說要E-to-C,就可以了,正沖負就能做成高反差、偏色、粗微粒的效果。所以即使不用那些LOMO系的相機,用一部正常的菲林單反機,做一次E-to-C,還是可以有LOMO風格的。
  5. 也可以用配件補足一下。例如彩色閃光燈、魚眼鏡、廣角鏡之類之類(主要應用於上述第1-2點提及的幾部相機),買到你窮也不可能買完。

如果不要用菲林/底片/膠卷去拍,要LOMO風格的相片還是有方法的。 市面上很多手機程式可供下載,讓拍攝時加上仿LOMO的效果,部份數碼相機都開始預載相近程式去營造那效果(甚至也有一些小型低清相機打著數碼LOMO的旗號在近年出現了)。但某程度上這跟你用Photoshop或其他軟件編輯,意義上差別不大(其實相機內置的功能也只是簡化了的相片編輯),當然如果你只想要LOMO那色彩上的效果,這些軟件當然又方便又省錢了。


那至於LOMO的精神又算是甚麼呢。那視乎每一個玩LOMO的人到底想要甚麼。 你可以選擇完全接受那些10 Golden Rules,然後搭配適當的相機和配件,目標就是要拍出風格迷幻、鮮艷奪目的照片,放棄所謂的攝影意義,自己隨意玩樂就好。

也可以選擇多一點思考,想想你拍攝的意義,拒絕盲目去亂拍一堆只有顏色沒有主題的作品(其實這也跟LOMO一開始發展出來所"訂立"的思想相違背,但也請記得,那只是有一群人在製造出來的思想與潮流),利用LOMO效果這手法去達到你想要的效果,突出你的主題。又或者你兩者皆選,反正LOMO最基本來說,根本就不是想用甚麼規則去規則攝影的人,所以,隨心去拍就好。


或者,我還會再續寫這篇長篇大論又沒人想看的"論文"。

我最後還是買了。



這台模型雙眼反光機,普遍都稱之為大人之科學雙眼相機。名字有點奇怪?因為源自一本日本雜誌大人之科學第二十五期的附贈品。

其實這台機都已經不是甚麼新潮事物了,印象中網路上第一陣掀起的團購潮搶購潮已是上年十月的事了。只是我都不愛追逐這些,當時在想,我常常有道黑氣纏身,萬一在組裝時期突然弄丟了一顆螺絲怎麼辦?

但,當這本雜誌的這一期在早一陣子重印至第三版,在香港各大書店及便利店皆有售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手給自己好幾個藉口,買了一本玩玩看。

竟然完好無缺地把一大堆零件組裝完成,沒有造成永久性破壞,看起來大致正常,這三百元至少在這階段沒有倒進海。

當然只砌模型,是不能回本的。我真的想要用這個去拍一卷菲林/底片,要完完整整正正常常的一卷。

所以祝我好運。順順利利拍一卷。不像那個可惡的女人一般。



忽然想來一個無獎問答遊戲:到底我在這半年光景買了多少部相機呢?

答案散見於本BLOG中。

March 05, 2010

That Day

I was in London, alone.

那是我第一次一個人在異地,四天三夜的Lonely Picnic。

我想起了那間略嫌殘舊的平價Hostel,住在一間六人還是八人的房間,曾經跟一個在土耳其留學的日本留學生談過幾句;曾經在床上咬著四分一件長型海綿甜蛋糕作晚餐;曾經在那昏暗的房間看完了The Last Lecture。



我記起了那個早上我去看英超球場,曾經有兩個好心球迷替形單隻影的我與一眾球員的佈景版拍了一張合照;曾經我打了一通電話給香港的一位球迷,問他想要甚麼類型的紀念品。今天回想,竟然我也成了這支球隊的半個球迷。



我懷念那個黃昏在River Thames河畔獨自悠閒地漫步,我戴著耳筒聽著音樂,驀然發現我真的是一個人在旅行,沒有朋友伴隨,我真的可以一整天一句話都不需要說,我可以自己選擇我想要的方式去了解這個城市,大概就從那天起,我愛上這個不屬於我的城市。因為你讓我自由。



我當然記得Borough Market,那是我一下車到達倫敦第一個就要趕去的地方。那來自各地的美味小食,我只恨我在那四天三夜只有那麼的兩個小時在那裡滿足我永無止境的好奇與食慾。



我忘不了那夜在London Eye上俯瞰這個城市的夜景。那一切在我眼中,都來得那麼孤獨、冷清。尤其是那種不比香港繁華璀燦的燈火,看起來倍感寂寥。我偏偏受到那凄冷的氣氛感動了,那打在心頭的感覺,比一切夜景的絢麗都更為刻骨銘心;縱然在同一個艙內還有很多來自各地的遊客在雀躍,在感嘆,在興奮,我卻彷彿感覺到整個世界只剩下我一個。那不要緊的,在那夜,我真的很滿足。



PS: 那次旅行的照片,我在Facebook上載的Album叫"You make me smile",其實,潛台詞是:You make me cry。對我而言,這個城市與我之間的感覺,比其他城市都來得獨特。我偏愛它,但原因是它讓我想哭。

因為,世上讓我想哭的人和事,大概沒多少。


關於為什麼我會寫這一篇回憶錄:(某天提著筆,就是想寫一點近日在腦海中不曾想起的事,於是隨意寫了 "That Day" 為題。再想著想著,忽然想起那天寫過的在Gmail裡封存了的記憶, 倒不如隨意再寫一篇。於是,我想起了這個城市。)

March 04, 2010

天氣與我

我怕熱。

更怕潮濕。

所以我討厭香港的天氣。



但在這些較暖和的天氣,好像在早上醒來的時候沒那麼痛苦。

所以冬與夏,各有各好。

但春天,毫無疑問我是最討厭。

而「買少見少」的秋天,也就是我最愛的季節。

2009年秋天日數感覺上很少,少得不只是童話,更像神話。

只是,我愛的,都很難得到。

現在呢,我只想星期六日,給我一個好天氣。這個月就這麼兩天,也很好了。



藍和白形成了天
你共我樂透半天

好天氣 - 林二汶

March 03, 2010

花.毀

某天中午到快餐店買午餐的時候,才發現銀包被鑰匙刮花了(因兩者常常放在一起的關係),那兩道刮痕顯眼又深刻;我在想,怎麼我沒有心痛的感覺?

我以為我會心痛,那是因為那總算是自己付錢買的名牌貨。但當我看著那兩道刮痕的時候,我忽然明白,原來人不會再去珍惜一些事物 — 當那些都成了你生活的一部分的時候。

至少我是這樣的一個人。身為一個挑剔的購物狂,每件戰利品(尤其是較昂貴的)在買回來的初期,我都特別小心使用或穿著。但久而久之,當這一件件戰利品不再新鮮的時候,它們都只是我衣櫃/收藏架裡的一部分。我還是會喜歡,只是我不可能每次都像完美主義者一般,小心翼翼十分謹慎,要保證每件都長期保持在至少95% New的狀態。

這是因為我懶惰又馬虎。不再有甚麼「哎呀」的感覺,那是因為時間可以沖淡任何人任何感覺。對物如是,對人、對一段關係,對一段感情,亦如是。要永遠保鮮,那是不可能的。

與其執著保持所謂「最好」的狀況,倒不如任由時間繼續向前,令人與物、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昇華,不再拘泥甚麼過去的美好,滿足感更會長久得多。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 都有時候 沒有甚麼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 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方大同 - 紅豆 (我在iTunes紀錄中聽得最多的一首歌。)

March 02, 2010

TMI


(Image generated in Wordle)

近幾天就是一直都好像受到TMI的轟炸。

TMI stands for Too Much Information.

互聯網就是充滿著任何類型的資訊,想要多少有多少。所以我不斷從不同的途徑去搜刮一大堆資訊的來源,可用RSS的全都送到Google Reader裡面。另外Social Networking的大行其道,我也不斷在各大網站Facebook/Twitter/Buzz不停Refresh再Refresh,務求任何朋友的近況資料,擺在我面前的我全都要看。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覺得累了。我願意花那麼多時間去看一大堆林林總總五花八門各色各樣的資訊,卻發現我失去了好好去看完一本書的心機。更糟的是,看得越多這一堆堆不同類型的資訊,我越發現我吸收的很少,真正需要知道的更少。

也許看多點不同類型的東西是一件好事,人總要知道世界在發生甚麼,但當自己發現太過份太盲目去閱讀一堆又一堆永沒盡頭的資訊的時候,那是一個很明顯的啟示,要反省一下,到底你需要甚麼。

我呢,唔,不想看的時候,Mark all as read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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