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7, 2011

閱讀不過是One Night Stand。

買書才是我的習慣。

的確,購物於我就如進食,一天不購物不會死,但會患得患失,無精打采。本人最愛買最常買的東西有三,排名分先後:衫、書、CD/DVD。買回來的衣服只會有3%從未穿過,但買回來的書只有30%屬於看完/看過/在看的類別。因為我雖然會看書,但我真的不那麼狂熱。甚至有好一堆書其實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寫甚麼,純粹看過簡介,覺得主題還算有趣就點下「Add to Cart」。那堆書,送到家中以後,除了第一天循例揭一下以後,可能直到現在我也沒揭過第二次。所以結論是,我只是Impulsive Purchase主義的忠實信奉者。

而且,生活迫人,香港人哪有那麼多時間看書?不是說香港人真的日理萬機到沒有時間消遣,只是現在很多人想消遣也只是會埋頭在自己手上的Smartphone吧,也算是日理萬「機」呀。我不會衝出來說我與眾不同到一個人坐車不會用手機上網,我還是很愛用Google Reader、Whatsapp的電腦沉迷者。但若果心情許可,有點精神不會太累,我現在外出的時候還是很習慣帶一本書外出,坐地鐵看膩了Google Reader還是可以看一下傳統的白紙黑字。

生命中有些書可以千辛萬苦才看完三份之一,然後最後覺得還是「唔係好掂」於是擱在一旁;但有些書卻可以讓我回到中學時那種閱讀的拼勁,想把所有其他東西都暫時不理會,一口氣讀完才算。最近期的一本,是今天一口氣讀完的《穿Kenzo的女人》。上星期才買回來,早幾天趁空閒看了40%,然後趁今天是一個沒人理會的星期天,就把餘下的一次過看完。

只能說,這真的是一本奇書,近三十年前寫的故事,原來今天看起來也一點不過時,男男女女還是老樣子,證明這個香港也真的沒進步過多少。

一路在讀,從一開始欣賞文筆中的精妙金句,到後期的純追看劇情,大概都是讀小說一種很自然的過程。當然我相信若果要我如蘭開夏道一樣,一週看一篇,我想我還是會有心情咀嚼的,但一個下午看完六七十篇,就不容易還有心情去細味了。我想,日後重看這本書還是隨手翻到隨意的一個故事慢慢讀,比起這樣「追小說」來得好。

正如標題一樣,閱讀就如One Night Stand,「慢慢來」只適用於最初的時候,進入大直路的時候…誰還有興趣「小心翼翼仔細品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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