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6, 2010

忘記,

證明我這天在辦公室真的很空閒。看完了友人的BLOG之後,偶然有感而發,也以此為題在紙上寫了一篇。

想忘記,只因為人不愉快。偏偏人最愛記下的,就是傷痛。要數到我這二十年來最想忘記、甚至是最想從來沒發生的事,大概就是那兩三年間的一切。

我之所以成為今天的這一個我,(嗯,就是成績還算不錯,順利升上中六和毫無難度考上大學的這個我啦)都多得這一段其實我不想再多談的過去。你問,或者我會說。但至少我不會主動跟任何人提起。因為那段日子,我不想再去想起,我只想忘記,跟過去的一切都斷絕來往。

慶幸一切都過去以後,我的日子過得太好,所以能夠慢慢地抹掉那兩三年間的一切一切記憶,剩下的,就只有幾個零碎,而重要的鏡頭。我知道即使我有多善忘,某些畫面,總不可能抹掉。所以目前為止,我仍然知道那些日子存在過,我知道,有些事,想忘也忘不了,除非我真的失憶了。


雖然一切都過去,但偶然間總是有些人有些事找上門,不得不令我再想起一些零碎的片段。幸運的是,我再也不會傷心,猶如一塊小石投進水池,總會泛起漣漪,但漣漪終究會消失。不諱言,迴避仍然是我現在用的手段。但我真的沒想過,我有甚麼面對的需要。或者由始至終,nobody gives a damn. 可能一直也只是我一個在自困愁城。

我不會說整件事對我毫無影響,今天的我很多壞習慣:冷漠、對人不友善、過份自我保護,很大程度都基於當天的傷痕。所以,我根本忘不了。只能說,我習慣了現在的生活,淡化了過去。

這個我,其實過得很快樂。 當天的一切,就把它當成基石,在這之上建立屬於自己,屬於現在的美滿生活,令自己過得更好。忘記,不了,也算了吧。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