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基本上除衣櫃會一週整理一次以外,會執拾房間其他地方一定是因為:一、需要找東西。二、已經沒地方放置東西和安置
「書名」不貼了,怕被不速之客找上門
敵不過時間的洗禮,自己寫過甚麼一早就忘掉了,禁不住好奇隨手翻到屬於自己的一頁。
「嘩,乜我真係寫過咁樣既野?」
雖說「認不出來」是第一個反應,但再翻讀則發覺與自己現在的文字卻仍然一脈相承。雖然上圖仍如本BLOG其他圖片一般可以點擊放大,但請不要過份仔細閱讀(更不要朗讀!),畢竟這只是本人在十年前某一課中文作文堂時為應付這些「抒情」類題材隨意寫出的行貨。上文大意:甚麼勞什子最美麗的東西,我就
由從前到現在,文筆風格特點綜合如下:
對比很用腦袋
絕少大量使用各大行貨式修辭手法去營造誇張的氣氛,很討厭這種造作的感覺。結果是經常寫出一篇又一篇沒有明顯的修辭手法的作文,用的標點盡量簡單,字彙不深奧。(上圖你可以看到了。)但猶幸本人文筆還不太差,語文水平也不壞,絕少錯別字,整體感覺還是挺不壞,雖然印象中從來未拿過甚麼全班作文最高分,但也從不因分數低而重作或因錯別字改正要改足一版原稿紙。
本人一直都是那種「想得太多」的人,印象中在初中時期有老師就已經評價我為「多愁善感」。(嗯,此時此刻回想起,再由本人毫不掩飾地再寫出「多愁善感」這四個大字是形容自身的時候,其實我都「打緊冷震」。)這麼的一個我,其實從前作文都不甘於交行貨。總是在字裡行間寫出一堆看似言之有物
至於這篇被結集成書的文章呢,絕對有以上各大特點。這十年來我成長過、長大了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近年來這些好聽就叫抒情,不好聽就叫廢話的文字,慢慢被我捨棄,不是不再寫,但至少不想再發長篇大論的牢騷去告訴別人一個簡單的訊息:Leave me alone。與其花時間寫這些文字記下那些感覺,不如做些事情令自己快樂更好。
同場加映:
嗯,這本東西很多技術上錯漏,就例如某友的這篇:
那個「總括來 」的空白填的應該是「說」。但那個「安安 」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我讀了兩遍還是猜不懂是「佳佳」或是「全全」。麻煩當事人下面見面時告知。(其實原本拍下的版本幾乎覆蓋全篇文章,不過我好怕會被打。所以改一下角度靠近點拍少一點…但其實我還是害怕被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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