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8, 2010

十個爆的中學生作文。

早陣子執拾房間,在床下抽屜找回了這本東西。

(題外話:基本上除衣櫃會一週整理一次以外,會執拾房間其他地方一定是因為:一、需要找東西。二、已經沒地方放置東西和安置整個房間唯一的龐然大物我。這次又是原因一才翻箱倒櫃。)


「書名」不貼了,怕被不速之客找上門尋仇。是一本用現代物料手造的線裝書。當年中學時代,中文老師一時興起,收集了眾人一篇名為:《我認為最美麗的東西》的作文再結集成書。這麼有紀念價值的東西,當然搬過屋還是會留下來。

敵不過時間的洗禮,自己寫過甚麼一早就忘掉了,禁不住好奇隨手翻到屬於自己的一頁。


「嘩,乜我真係寫過咁樣既野?」

雖說「認不出來」是第一個反應,但再翻讀則發覺與自己現在的文字卻仍然一脈相承。雖然上圖仍如本BLOG其他圖片一般可以點擊放大,但請不要過份仔細閱讀(更不要朗讀!),畢竟這只是本人在十年前某一課中文作文堂時為應付這些「抒情」類題材隨意寫出的行貨。上文大意:甚麼勞什子最美麗的東西,我就假裝很玄地以中心思想:"Life itself is beautiful"來交貨。簡而言之,很不知所謂很廢話。

由從前到現在,文筆風格特點綜合如下:

對比很用腦袋但長期要保持政治正確的議論文題材,又或很沒趣的記敘文(因為絕大多數都是寫虛構事情或在我生命中沒有出現過的事情,而我很不懂得無中生有),我比較喜歡寫抒情文。寫抒情的題材時,若果命題不能任由我放縱地把一千個巴仙的負面能量消極情緒一下子全都「倒下去」的話,整篇文章的抒情感覺絕對是淡淡然食之無味的。所以我對於寫這些抒情文的功課,又愛又恨。

絕少大量使用各大行貨式修辭手法去營造誇張的氣氛,很討厭這種造作的感覺。結果是經常寫出一篇又一篇沒有明顯的修辭手法的作文,用的標點盡量簡單,字彙不深奧。(上圖你可以看到了。)但猶幸本人文筆還不太差,語文水平也不壞,絕少錯別字,整體感覺還是挺不壞,雖然印象中從來未拿過甚麼全班作文最高分,但也從不因分數低而重作或因錯別字改正要改足一版原稿紙。

本人一直都是那種「想得太多」的人,印象中在初中時期有老師就已經評價我為「多愁善感」。(嗯,此時此刻回想起,再由本人毫不掩飾地再寫出「多愁善感」這四個大字是形容自身的時候,其實我都「打緊冷震」。)這麼的一個我,其實從前作文都不甘於交行貨。總是在字裡行間寫出一堆看似言之有物但其實毫無意義的個人觀感與理論,但從來都沒人理會。老師總不會對那堆自以為很花心思寫出來的文字有興趣,就好像當我寫廢話湊字數一樣。每次收回作文,總是有點懷才不遇的感覺。或者現在再看,都是過於天真的想法。想得太多了。

至於這篇被結集成書的文章呢,絕對有以上各大特點。這十年來我成長過、長大了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近年來這些好聽就叫抒情,不好聽就叫廢話的文字,慢慢被我捨棄,不是不再寫,但至少不想再發長篇大論的牢騷去告訴別人一個簡單的訊息:Leave me alone。與其花時間寫這些文字記下那些感覺,不如做些事情令自己快樂更好。

同場加映:

嗯,這本東西很多技術上錯漏,就例如某友的這篇:


那個「總括來 」的空白填的應該是「說」。但那個「安安  」到底是怎麼的一回事,我讀了兩遍還是猜不懂是「佳佳」或是「全全」。麻煩當事人下面見面時告知。(其實原本拍下的版本幾乎覆蓋全篇文章,不過我好怕會被打。所以改一下角度靠近點拍少一點…但其實我還是害怕被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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