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4, 2010

討人厭的事

我覺得每一個人的存在意義,總是寄生於別人的身上。每一件大事或小事也好,都對別人都有影響。但如果人將自己抽離,去想:「我存在有甚麼意義。」那是找不到一個答案的,我試過。但當你在做一些對自己好像毫無意義的事情,你或許會意識到,這些看似無意義的事,都影響著別人。

但我不認為,人應該為了別人的肯定而去做決定。做決定的,要負責的,都是自己。或許這會為人帶來滿足感,但如果「別人對你的肯定與認同」成了一個人純粹的動力,在我而言,那是錯誤的。因為人永遠不會知道,某一天,你習以為常的肯定與認同,就是會毫無原因地突然蒸發。也許會,也許不會。但那天要是來到了,你失去了,那絕對不好受。



但不管怎樣,人就是要繼續去做,做自己滿意、喜歡的事。人不是接受命令的機器,應該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用自己的步伐與節奏,在舉足輕重或雞毛蒜皮的事情上,多多少少改變這個世界。

只是,太多人都接受了做機器的命運,卻沒有意識到,真正在控制自己的,不是自己。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